公文寫作是指公文的起草和修改,是寫作者代表機關進行陳述並反映機關領導意圖和意願的寫作活動。現代公文主要是指黨政機關在實施領導和行政管理過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律效力和規範風格的文件,是領導管理和公務活動的重要工具。以下是公文寫作的基本思路,請參考!
公文寫作基本思路1,寫作基礎知識
主題是文章的統帥和綱領,是文章的核心;主題源於素材,主題不能先行。我們必須從實際出發,從材料中引出主題。實用文體主題的表現形式主要包括:①直接闡述;②單壹濃度;③意大利式發球法;4個單詞很重要;⑤善用標題。
文章結構安排中的環節主要包括:選擇角度;設置線索;排列層次;劃分段落;設計開頭和結尾;處理過渡和護理。文章的結構要嚴謹(嚴謹細致,無懈可擊)、自然(邏輯嚴密,開合自如)、完整(勻稱飽滿,從頭到尾都是圓的)和統壹(通篇和諧壹致,從不矛盾和自相矛盾)。
本文常用的表達方法有敘述、描述、討論和解釋,其中討論方法可分為:①舉例法;②隱喻法;③類比法;④對比法;⑤反駁法;6反證法。
語言運用的基本要求:貼切、得體、準確、通順、簡潔、生動、有力。
2、公文的特點和種類
公文又稱公文,是在社會活動中直接形成和使用的具有規範風格和法律效力的信息記錄。他們與書籍、信息、資料和其他事物的個性差異如下:①由合法作者發行;(二)具有法定實際執行效力;(三)姿勢規範;(4)履行法律程序。
根據不同的標準,公文可以從不同的角度分類如下:
(1)根據公務活動領域,公文可分為壹般公文和特殊公文。
(2)根據內容涉及國家秘密的程度,公文可以分為六類:公開、國內公開、內部使用、秘密、機密和絕密。
(3)按照行文方向,公文可以分為上寫、下寫、駢文三類。
(4)根據內容性質,公文可分為規範性、領導指導性、宣傳性、文稿性和請願性、協商性和認證性。
(5)根據處理時限要求,公文可分為普通公文、緊急公文和特急公文三類。
(6)根據來源,公文可分為收文和發文兩類。
3.政府系統常用公文
(1)規範性文件
規定。用於對某壹方面的行政工作作出全面系統規定的國務院各部門和地方人民政府的規章,不得稱為規章。
規則。用來做某壹方面的部分行政工作。
方式。用於對行政工作做出更具體的規定。
②領導指導文件
命令(Order)用於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發布行政法規和規章;宣布重大旅行行政強制措施;獎勵和懲罰相關人員;撤銷下級機關不適當的決定。
決定吧。用於對重要事項或重大行動作出安排。
跡象表明。用於為下屬機關安排工作,明確工作活動的指導原則。
回復。用來回復下級機關的指令。
註意。用於審批下級機關的公文和轉發上級機關和互不隸屬機關的公文;發布法規;傳達要求下級機關辦理和相關單位需要共同知曉或執行的事項;幹部任免和聘用。
告知。用於表揚先進、批評錯誤和傳達重要精神或情況。
⑶出版的文件
公告。用於在國內外宣布重要或法定事項。
註意。用於宣布在壹定範圍內應當觀察或知道的事項。
⑷申訴文件的陳述
運動。用於各級人民政府按法定程序提請同級人民代表大會或其常務委員會審議的事項。
請示。用於請求上級指示和批準。
報告。用於向上級機關匯報工作,反映情況,提出意見或建議,回答上級機關的詢問。
調查報告。它用於反映調查研究的結果,揭示事物的真相和規律。
(5)談判文件
信。它用於非附屬機構之間的協商、回答、提問和回答問題;請求有關當局的批準等。
⑹會議文件
會議記錄。用於記錄和傳達會議和商定的事項。
4.黨政機關壹般公文文體
(1)規範性文件
規定。用於黨的中央組織制定規章制度,規範黨組織的工作、活動和黨員行為。
規則。它用於制定特定範圍內工作和事務的具有約束力的行為準則。
②領導指導文件
分辨率。用於會議討論通過的重要決策事項。
決定吧。用於對重要事項作出決定和安排。
跡象表明。用於向下屬機關分配工作,提出開展工作的原則和要求。
觀點。對重要問題提出意見和解決方案。
註意。用於發布黨內法規,任免幹部,傳達上級指示,轉發上級機關和非下屬機關的公文,批準下級機關的公文,發布需要下級機關與有關單位辦理的事項。
告知。用於表彰先進、批評錯誤、傳達重要精神和交流重要信息。
回復。用於答復下級機關的請求。
⑶出版的文件
公告。用於公開發布重要決策或事件。
⑷請願文件
報告。用於向上級機關匯報工作、反映情況、提出建議和回答上級機關的詢問。
請示。用於請求上級指示和批準。
⑤談判工作
信。它用於機關之間的協商、提問和回答問題,並請求無隸屬關系的相關主管部門批準。
⑹會議文件
會議記錄。用於記錄會議的主要精神和議定事項。
5.公文文體結構常識
應用文體區別於其他文體的特殊屬性主要包括直接應用性、整體真實性和結構格式的規範性。
公文屬於特殊的應用文,其區別於壹般應用文的特殊之處在於:(1)被迫采用白話文形式;使用三種基本表達方式:討論、解釋和敘述。
公文的基本組成部分是:標題、正文、作者、日期、印章或簽名以及主題詞。
正式文件的其他組成部分包括前綴、文件編號、簽發人、保密級別、緊急程度、主發送機關、附件及其標記、抄送機關、註釋和簽發說明。
印章或簽名是證明公文合法性、真實性和有效性的標誌。
6、公文格式排版規定
保密級別:在標記絕密後,如有必要,添加時限(例如保密5年),數字3或4以粗體顯示。
緊急程度:緊急或非常緊急,在機密級別以下的行中,字號與機密級別相同。
文件編號:位於前綴下方,居中;如果有簽名者,則在左邊,兩者在壹排。3號或4號模仿宋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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