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類是照顧城邦利益的合法政權,有三種形式:
少數人的統治叫做貴族;
多數原則被稱為政治原則。[2]
第二類是只關心統治者自身利益的非正常政權,它也有三種形式:
少數人統治是寡頭政治;
多數統治就是民主。
在《政治學》第七卷中,亞裏士多德特別描述了壹個他稱之為“最好的”(aristē)或“kat‘euchēn”的政權。最佳政體是亞裏士多德政體研究的首要任務(1288b22),也是理解亞裏士多德政治哲學的關鍵。但是什麽是最好的政權呢?是六大政權之壹嗎?亞裏士多德沒有給出明確的答案,他也沒有用六種政體中的任何壹種來命名最佳政體。這給學者們留下了很大的解讀空間,不同的學者對這個問題有不同的答案。可以說,除了暴政和寡頭政治之外,還有壹些觀點將最佳政體等同於君主制、貴族制、公民權或民主制。本文將反駁這些觀點,並證明最佳政體與這四種政體之間存在重要差異,而這些差異正是亞裏士多德政治哲學的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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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制度與三種適當制度的比較* *
首先,什麽是最好的政體?根據亞裏士多德對政體的定義,它取決於這個政體的職權安排,其核心特征在於誰來統治。亞裏士多德對此的描述非常簡單。最好的政權按照自然的年齡順序安排相同的公民群體輪流執政:年輕人有實力承擔城邦的防禦任務,在達到壹定年齡並擁有所需的經驗和實踐智慧(phronsis)後參與政治事務,然後在年老時退出政治事務並擔任城邦的牧師。(1329a6—16)最佳政權的目標是確保所有公民都有實現幸福的條件,即追求完美美德的生活。因此,簡而言之,最好的政體是所有正直的公民都參與政治生活和統治,並相互平等地輪流被統治。
這樣的政體似乎或多或少類似於君主制、貴族制、公民權或民主制,但正是在與這些政體的對比中,最佳政體本身的獨特性才得以顯現。首先,與三個合法政權進行比較。
1,皇家系統
顯而易見,最好的政體不是君主制:最好的政體追求的不是壹個人的統治,而是所有有美德的公民根據他們的年齡輪流執政。但亞裏士多德明確指出,君主制是“第壹和最神聖的”政權。(1289a39)有時亞裏士多德幾乎直接將最佳政體等同於君主制或貴族制:“我們已經討論了貴族制和君主制,研究最佳政體就是討論這些政體,所有這些政體都旨在以美德為基礎並配備相應的資源。”(1289a30—3)
最佳政體與君主制和貴族制的最大相似之處在於美德原則。最好的政權由最好的人統治,如果美德集中在壹個人身上,那麽這個擁有卓越美德的人的統治就是君主制。這樣的國王擁有的美德比其他所有人加起來還要多,其他人只能心甘情願地服從他,接受他的永久統治。(1284b22-34)他就像神或行走在人間的英雄,不再是城邦的壹部分。有人認為這樣的國王統治是亞裏士多德心目中最好的政體。(瓦爾特,1985: 252)
然而,真正的君主政體是以混合的方式統治人民。亞裏士多德在討論君主制的合法性時,特別分析了國王統治和法治哪個更好。法律中沒有情感,但人難免會有情感。亞裏士多德因此警告說,最優秀的人可能會被血氣腐蝕,或因欲望而陷入動物本性。
因此,壹個人的統治有蛻變為暴政的危險。君主制類似於父母對其他家庭成員的統治。然而,亞裏士多德認為政治統治不同於家庭治理:後者是壹個人的統治,而前者是自由平等的人的統治。亞裏士多德斷言,如果統治者和被統治者之間的區別就像神或英雄和人之間的區別壹樣大,那麽很明顯這個人壹直在統治而其他人壹直在被統治。但他接著說:這並不容易實現,因為沒有國王比被統治者更優越。出於許多原因,顯然所有公民都應該輪流統治和被統治。(1332B 16-27)因此,盡管最好的政體、君主政體和貴族政體都堅持按美德分配其職權的正義主張,但最好的政體尋求的不是世界上罕見的、具有卓越美德的國王,而是由所有具有相同美德的公民統治和被統治。
第二,貴族制度
與國王壹人統治相比,將最好的政權視為壹種貴族統治更能得到辯護。首先,貴族的名稱(aristokratia)本身就包含了最佳(aristos)統治(kratos)的含義。亞裏士多德認為,少數人的統治被稱為貴族統治,要麽是因為最優秀的人在統治,要麽是因為統治者的統治專註於什麽對城邦和參與城邦生活的人最有利。(1279a34—37)
此外,最好的政體等於貴族的論點基於以下原因:
第壹,美德原則。(Lord,1987: 147)不同的權力分配原則是各種政治制度的不同正義觀。亞裏士多德說,貴族制度被認為是最以美德作為權力分配原則的政治制度,因為美德是貴族制度的定義原則。(1294a9—10)
第二,好人和好公民的身份。亞裏士多德斷言,在最好的政體中,好人的美德必須與好公民的美德相同。與此同時,他指出,唯壹可以被恰當地稱為貴族的是由那些在美德上絕對優秀的人組成的政權。只有在這種政體下,好人和好公民才能完全相同。(1293b1—7)
第三,工匠的非公民身份。最好的城邦不授予工匠公民身份。亞裏士多德還說,在貴族制度中,工匠不能成為公民,因為他們壹生都不可能追求美德。(1278a15— 20)
然而,將最佳政體視為貴族制度的觀點在許多方面也存在爭議。首先,亞裏士多德把包含美德原則的政體稱為壹種“所謂的貴族政體”。例如,迦太基的政權主張三個正義原則:財富、美德和多數,這也可以稱為貴族制(1293b7-17),但最好的政權不會采用這樣壹種混合的權力分配標準。其次,在貴族制度中,統治者擁有實踐智慧,而被統治者只需要擁有正確的意見。兩者在德行上是不對等的,所以被統治者不能成為統治者。(1277B25-9)但在最佳政體中,平等的公民輪流執政。最後,反對將最佳政體等同於貴族制度的最簡單的理由是,貴族制度由少數人統治,而最佳政體由全體公民統治和統治。[3]
如果只論美德原則,最好的政體確實是壹種貴族制度。亞裏士多德在細分貴族制度時,將遵循這壹原則的政體稱為真正的貴族制度。然而,他們之間統治者數量的差異不僅僅是表面上的數量問題。亞裏士多德對最佳政體的研究是在領土、地理位置、種族、經濟制度、權力安排、教育計劃等方面設置各種條件。,從而確保所有公民都能過上道德高尚的生活。許多條件取決於運氣,因此這種情況只能在“祈禱中的城邦”中想象。在現實中,亞裏斯多德承認不可能有很多人完全道德高尚(1279A39-B2),所以貴族只能由少數人統治。壹方面,我們正確地把握了主導原則中的相似性,但另壹方面,我們忽略了這壹原則的實現條件的差異。
第三,公民身份制度
作為壹種特定的政體,亞裏士多德賦予公民身份各種不同的含義:
(2)民主和寡頭政治的混合政體;
(3)中產階級統治的政權;
(4)武士階級統治的政權。
在這四種不同的含義中,亞裏士多德強調了中產階級統治的政權。亞裏士多德指出,既然美德在於追求中庸之道,那麽介於極貧和極富之間的中產階級最能培養中庸和節制的美德,因為他們最能服從理性。(1295b5)而且,他們不會像富人那樣從小養成傲慢的習慣,也不會像窮人那樣卑躬屈膝,所以中產階級既可以被統治也可以被統治。更重要的是,中產階級比其他階級更能培養相互友誼。此外,他們不會像窮人那樣覬覦別人的財產,也不會像富人那樣被別人覬覦。因此,“依靠中產階級的政治團結也是最好的,在中產階級眾多和強大的地方可以很好地治理國家。”(1295B35-36)它甚至可以成為判斷其他政權優劣的標準:離中產階級政權越近越好,離中產階級政權越遠越差。因此,有壹種觀點認為,亞裏士多德的公民身份或中產階級政體是他所尋求的最佳政體。(Bluhm,1962: 744—746)
然而,盡管統治階級具有壹定的美德,但中產階級政權的權力分配標準首先是基於財產的多少。在最好的政體中,盡管仍然存在貧富差異,但公民不會根據財富的多少形成不同的政治團體。他們憑借自己的美德和實踐智慧參與統治,這與貧富無關。中產階級政權中的戰士有資格擔任官職,只是因為他有財力為武裝部隊做準備;而在最佳政權中擔任戰士的年輕公民必須耐心積累經驗,磨煉實踐智慧,然後才能參與政府事務。
亞裏士多德在確定政體分析的框架時為自己設定了四項任務:
什麽樣的城邦適合什麽樣的政體,
政權的出現和維持,
最適合大多數城邦政體。(1288b21—36)
在討論中產階級政體時,亞裏士多德直截了當地說:對大多數城邦來說,什麽是最好的政體?如果我們既不考慮超出普通人可能性的美德,也不考慮祈禱中的政體,而是考慮大多數城邦都能實施的政體。(1295b25—31)顯然,亞裏士多德將中產階級政體視為大多數城邦的最佳政體,而不是祈禱中的最佳政體。
公民權不以美德為目的,這是它與君主制、貴族制甚至最好的政體的最大區別。因為公民身份中權威分配的實際標準是財富而不是美德,亞裏士多德曾將公民身份與不正常的政體相提並論。(1293 b22-26)【4】作為壹種混合政體,公民身份制度也與美德的標準相去甚遠。其目的是平衡貧富,權力分配的標準是基於自由出生和財富。沒有美德的窮人或富人參與城邦的統治,這顯然與美德是最佳城邦權力分配的唯壹標準的原則相沖突。作為不同政治力量之間的妥協,混合政體是亞裏士多德所推薦的,因為它可以盡可能減少城邦的內部沖突,確保城邦的穩定。
民主和平等原則
在亞裏士多德的政體劃分體系中,民主是三種非正常政體中最不糟糕的政體,但亞裏士多德堅持認為非正常政體不能稱為好政體,更不能稱為最好的政體。然而,也有觀點認為最好的政體是壹種民主形式。(貝茨,2002:113-114)這首先是因為亞裏士多德通過美德的“求和理論”有條件地捍衛了多數人的統治:即盡管公眾中每個人的美德都不值得稱贊,但它可以相互補充。如果把每個人的小美德都匯集起來,總的來說,(1281A40-B9)但“求和”的說法留下了許多空白和疑慮。(尼科爾斯,1992: 66—71)亞裏士多德自己也承認,集體智慧高於壹切的原則並不是普遍真理,它在某些情況下並不適用。
另壹方面,在最佳政體中似乎有壹個明顯的“民主”元素:公民輪流平等執政。在《政治學》壹書開篇,亞裏士多德就斷言城邦是壹種政治同構,它不同於家庭中的主從、夫妻和父子關系,與這種政治同構相適應的統治模式是政治統治。在政治統治中,人們輪流統治和被統治,因為他們天然地傾向於彼此平等而沒有差異。(1259 B3—6;1255b19—20)
城邦傾向於由盡可能平等和相似的人組成(1295b25-6),這種城邦的自然傾向或平等原則往往被視為民主的基礎。在亞裏士多德看來,壹個事物的本質(也可以翻譯為自然)就是它的目的,它的生成完全實現時是什麽樣子,也是它的最佳狀態。(1252B 31-5)根據這壹原則,最好的城邦是城邦的性質,因此城邦的自然傾向應該在最好的政體中得到充分實現。這樣,最好的政體與民主聯系在壹起,最好的政體甚至被稱為“天然民主”。(歐博,2005年:226頁)
毫無疑問,基於城邦的這種自然傾向,將民主與最佳政體等同起來是對亞裏士多德的誤解。城邦往往由平等而相似的人組成,這並不意味著亞裏士多德不承認差異的存在。相反,在亞裏士多德眼中,世界充滿了差異。對於政治生活來說,最大的區別是統治和被統治之間的區別,而統治和被統治之間的自然關系不僅是必要的,而且是有益的。(1254A20-22)亞裏士多德列舉的自然差異包括靈魂與肉體的差異、理性與欲望的差異、男女與主從在理性上的差異、父子在年齡上的差異等等。由於不同類型的差異,它們之間適用的治理類型也不同。如果不承認這些天然差異或顛倒統治關系,將對雙方都有害。(1254b8)
除了人與人之間可能存在的自然差異之外,亞裏士多德在討論政治正義原則時還指出了人們在自由身份、財富、出身和美德方面的差異。對亞裏士多德來說,正義對平等者是平等的,對不平等者是不平等的。這種意義上的正義可以反過來構成對民主的批評:在民主中,人們認為只要他們在自由中享有平等,他們就應該在所有事情上平等。也就是說,在政治權力的分配中,民主傾向於消除壹切分歧。這種普遍的平等分配不是基於分配者的中軸,因此違反了分配正義原則。
美德和平等
亞裏士多德認為,在政治事務中,並不是所有的優勢都可以作為權力分配的原則,而權力的分配必須基於對城邦形成的貢獻。良好的出身、自由的身份和財富都有資格要求政治權力,因為它們構成了城邦生存的要素。然而,對城邦的貢獻不僅限於確保城邦的生存(zēn),還包括促進城邦實現美好生活(eu zēn)。對於這個城邦的目標來說,在關於職權分配的各種意見中,只有美德原則是絕對公正的。(1283a25—6)
在決定什麽樣的人適合什麽樣的政府時,亞裏士多德證明了美德原則是根本的和決定性的:
盡管美德原則是絕對公正的,但亞裏士多德意識到,在現實政治中實施這壹原則有壹個明顯的缺陷:壹個人或少數人的持續統治剝奪了其他所有人獲得權威和榮譽的機會。(1281A28-34)這樣做的直接結果是城邦的安全可能受到威脅。因此,對於那些沒有美德的人來說,“壹方面,讓他們參與最高職位是不安全的。”由於不公正和缺乏實踐智慧,他們必然會在壹些事情上不公正地行事,在另壹些事情上犯錯誤。但另壹方面,完全不允許他們分享和參與是可怕的,因為大多數人失業、無權和貧窮,他們必須是敵人遍布的城邦。然後,剩下的可能就是讓他們參與審議和審判了。“(1281b25—38)
美德“求和”的論點不是民主的唯壹基石。對亞裏士多德來說,民主的基礎在於需要在某種程度上對大量平民的政治力量做出讓步。為了城邦的安全,他們必須被包括在內,而不是成為城邦的敵人。出於安全考慮的權力分配制度並不是亞裏士多德所提倡的追求最佳生活的最佳城邦。它將最佳政體中的所有公民視為民主的特征,並忽視了基於自由出生原則的分配正義和美德原則之間的根本區別。可以肯定的是,民主制度下的公民不可能都致力於追求亞裏士多德意義上的幸福生活。並非所有人都能滿足最佳政體對美德和實踐智慧的要求,成為最佳城邦的公民。在這壹點上,亞裏士多德的最佳政體在任何意義上都不能被合理地解釋為民主。
美德平等:最佳政體的獨特價值
對亞裏士多德來說,在政治生活的差異中,美德的差異是最重要的原因。(1303B 13-6)正是由於人們在美德方面的差異才存在不同的政體:“幸福是最高的善,它是美德的實現和完全實踐。情況是,有些人可以分享,有些人只能在很小的程度上分享,有些人根本不能分享。顯然,這就是為什麽有幾種城邦和幾種政府形式的原因。因為人們通過不同的方式和不同的手段追求幸福,從而創造了不同的生活方式和制度。”(1328a36—b4)
美德原則和平等原則都決定了亞裏士多德對政治制度的劃分和評價,其中美德原則是主導標準,平等原則成為在美德基礎上的第二個評價標準:如果有可能找到更多具有相似美德的人,貴族制度比王室制度更值得選擇,因為它容納了更多的人平等地參與政治統治。根據這壹原則,如果大多數人能夠擁有完整的美德,亞裏士多德將確信這種政體是最好的。然而,亞裏士多德明確否認大多數人在現實中可以獲得完美美德的可能性。平等原則和美德原則在現實中相互沖突:君主和貴族照顧美德原則,但將所有其他人排除在統治權力之外,因為其他人不具備與統治者平等的美德。民主照顧到平等原則,所有公民都參與政治制度,這有助於城邦的穩定,但隨心所欲的自由意味著公民的生活不以美德為基礎。(1317a40—b16)
“政治哲學”壹詞在政治中的唯壹直接用途是指出,如果正義是某種平等概念,那麽關鍵在於:什麽是平等?這正是政治哲學必須解決的問題。(1282b2 * * * 1-23)最佳政體的獨特性在於,只有它的答案是它等於美德。事實上,大多數城邦所能達到的最佳狀態是美德原則和平等原則的結合。兩個原則相互妥協:自由身份的平等主張盡可能地容納美德的要求,美德原則讓位於平等原則,使大多數沒有完整美德但有武功的公民也能參與政治制度。公民身份作為壹種混合政體,需要幾種不同正義主張的混合,而公民身份作為壹種中產階級政體,也應該考慮不同階級之間的利益平衡。這樣的政權內亂較少,因此更加穩定。然而,這種對城邦安全的權衡與絕對正義的目標不同:前者是為了生存,後者是為了生活得好,這反映了現實政權與最佳政權之間的差異。
亞裏士多德最佳政體的獨特價值在於:
在美德原則的基礎上,使最多人幸福的政體是最好的政體,這是亞裏士多德在第七卷和第八卷中描述的政體。這在真正的政治制度中是難以實現的,但所有公民培養美德和參與政治統治的所有條件都可以在《祈禱》中想象在最佳政體中,城邦的自然傾向得到真正實現,統治者和被統治者之間的美德差異得到消除,【5】因此他們可以輪流統治和被統治。最好的政體使城邦的自然和個人美德達到最完美,因此它是城邦的自然目的,因此它是最好的政體。
註入和釋放
【1】本文引用的亞裏士多德《政治學》是作者自己翻譯的。除非另有說明,文中的空白處指的是亞裏士多德的《政治學》。
【2】亞裏士多德在兩個不同的層面上使用了“政治”壹詞。壹方面,它是所有政權的總稱,另壹方面,它也用來指代壹個特定的政權:由多數人統治的合法政權。在後壹種意義上,鑒於政治與公民之間的密切關系,本文將其翻譯為“公民制度”或“公民政體”。
【3】當然,即使在最好的政體中,也不是每個人都參與統治,因為負責審議和審判等政務的公民只是壹部分人。與大量被排除在政治生活之外的非公民(奴隸、手工業者、商人和外國人)相比,公民仍然只是壹小部分人。但根據這種推理,所有政權都是由少數人統治的,因為非公民人數超過公民人數是希臘城邦的普遍現象。如果考慮到婦女,情況尤其如此。
【4】另見尼科·凱爾的倫理學(1160A34-36)。亞裏士多德在這裏將多數人統治的合法政權稱為資產制度(timokratia),並認為這是三種合法政權中最糟糕的壹種。
【5】必須指出,即使在最好的制度下,不平等仍然存在。奴隸、工匠、商人等。無法在美德上與公民保持平等,因此他們被排除在城邦的政治生活之外,無法成為最佳政權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