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指明清中央行政機構中直接對皇帝負責的吏部、戶部、禮部、兵部、刑部、工部。漢光武帝在尚書臺設三公、官曹、、客曹、千石曹、中都官曹等六大臣,即六部的前身。西晉時,有屬尚書省的官署、寺廟、五兵、曹天、杜摯和左敏曹流。南北朝時期也有六個,但每個朝代的名稱都不壹樣。隋朝初,六部定名為吏部、禮部、兵部、吏部、吏部、工部。唐代改為戶部,京師官改為刑部,因此成為官、戶、禮、兵、刑、工六部,統壹於尚書省。因為它在宋朝。元朝統壹於中書省。在明朝,六部直接向皇帝負責,成為管理國家行政事務的最高機構。每個部門都有壹名部長,負責該部門的政務,還有壹名左部長助理和壹名右部長助理,他們是副部長。清田聰五年(1631)仿品六件。當初,貝勒(親王、郡王)分別是丞相的各部和各部門;設置了滿蒙漢官員,負責政治,參與政治,啟動人心,並擔任官員。順治元年(1644),宰相貝勒部懸置,改尚書令、戶部侍郎為參知政事、戶部委員為博士、戶部副主任為外交大臣,齊新郎未改,至順治十五年。雍正元年(1723)後,大學士往往掌管各部,尚書以下官員有時會有增減。根據《大清法典》和《光緒朝歷代官員名錄》的記載,清代各部官職分別為:尚書(從壹品起)、左右侍郎(從二品起)、閬中(從五品起)、員外郎(從五品起)、主官(從六品起)、廳主官、秘書、筆桿和七品小京官。這六個職位在明清時期是相似的,但在每個部門下的劃分和官方部門上有所不同。
吏部是管理文官的機關。它負責軍銜選拔系統、考試方法、獎勵代碼和最終註冊方法。吏部由四個部門組成:清朝和明朝分別是文學選拔的吏部、驗印的吏部、表彰的吏部和考試的吏部。公務員選拔部負責公務員等級考試以及公務員的列名、考試、選拔、晉升和每月選舉。驗印司主管封爵、公務、恩、難、請、捐。紀訓負責文官的守成,最後扶持他們,處理官員的繼承、歸化和改名。考試部負責文官的劃分和討論,並處理北京檢查和重大計劃。
戶部掌管全國的領土、田地、戶籍、賦稅、俸祿和壹切財政事務。其內部政務按地區分工分為13個司:河南、山東、山西、陜西、浙江、江西、湖廣、廣東、廣西、四川、福建、雲南、貴州。江南師增加到十四個師。各部門除了掌管本省的錢糧外,還掌管其他衙門的壹些共同事務,職責重疊。除上述部門外,大清還設有八旗俸祿處和現任審計處,負責管理八旗事務。劃入財政部的機構有:負責鑄錢的錢發堂和負責財政部第三金庫的寶泉局,以及負責倉儲和水務的倉庫衙門。
禮部掌管儀式事務、學校和科舉考試。考紀、甲子、君、賓、兇五禮的目的是管理國家的學校事務、科舉考試和諸侯與外國的交往。禮部下設四個部門。在明清時期,它們分別是:主管典禮、軍事儀式和管理事務、科舉事務的官方部門;官司主管祭禮,官司主管吉禮和兇禮;負責來賓儀式和接待外賓的官方部門;以及負責宴會的官方部門。除第四司外,清代還有壹個鑄印局,負責鑄造皇帝的珍寶和印刷國內外官員的信件。他與四個翻譯館壹起負責接待諸侯、外國使節和翻譯。
兵部負責選拔和任命全國各地的軍事警衛和武官。該組織掌管全國綠營士兵和武職官員。武職官員進出其職位都被授予和密封,交通和郵政傳輸系統,驗證和簡明的方法,以及學者和士兵的數量。兵部下設四個部門:武職選官清官司,負責審查武職官員的品級及其選拔、晉升、繼承和禮物,並管理土司司、負責全國馬政和郵政的清官司、負責武職官員的記敘、查證、撫恤、簡閱軍隊、視察和巡視的清官司。此外,還設立了壹個工資征收辦公室,負責檢查武陟的官方工資協會大廳,管理史靜郵局和傳遞文件。
司法部刑部是負責國家刑罰法令和審查罪犯姓名的機構,並與監察院和大理寺壹起負責重大案件的最終審判和審查。* * *是“三法體系”。刑部的具體職責是:審批各種法律,審查全國各地送到刑部的刑事案件,與九卿壹起審理死刑和“候審”案件,並直接審理京畿道地區的未決犯罪案件。懲罰部的內部組織按省分為13個部門,與住房部的部門名稱相同。清代增加直隸、奉天、江蘇、安徽四個師,為十七個師。除了檢查本省的刑名之外,清朝的各個部門還負責其他省份和衙門的壹些文件收發和壹些日常政務。此外,還設立了壹個監督逮捕部門,負責抓旗者的逃跑(秋季審判)、秋季審判、法庭審判(減少)和其他事項,審查各省和減免目前正在審理的案件(監獄大廳),監獄警衛,北方和南方監獄中的罪犯,以及分發囚服、監獄食品和藥品。
工業部是主管全國工程事務的機構。負責土木建築的系統,器具的使用,疏通運河和堰的方法,以及提供數億墓葬的法典。所有的土木工程、水利工程、機械制造工程(包括武器、軍火、軍事用具等。)、采礦、冶金、紡織等官辦工業都管,管壹些金融貨幣和統壹計量。明清工部下設四司:營修官司、禦衡官司、制收各種官物官司、衡鑄錢官司、督稅官司、估銷工程費官司、墾荒官司、修銷墓葬費。清代除了四司之外,還有壹個制造倉庫,負責制造皇帝的戰車、書箱、寶箱、禮儀儀式、祭祀器皿等。,接收和調度資金,估計材料的數量,審核材料,並將其供應給北京的各種寺廟,宮殿,城墻和各部的政府辦公室。
清光緒二十七年(1901),清政府將總理外事辦公室改為外務部,這是在六部之外增加壹個新部門的開始。29年,增設商務部。31年後,將增加學校部和巡邏部。六部制逐漸發生了變化。
清光緒三十二年,清政府宣布“仿立憲”,改稱戶部為署科,兵部為陸軍部,工部與新成立的商業部合並,組成農工商部。原國防部更名為管理部,刑部更名為法部,並增設民政部和郵電部。將原太常寺、光祿寺、紅林寺並入禮部,並增設政事咨議二廳、禮制三司、太常寺、光祿寺,以及禮樂圖書館和禮樂學堂。宣彤三年四月(1911),清政府成立了責任內閣。5月,負責內閣頒布了官制,設立了專利局和文官局,吏部被撤銷。六月,禮部改為禮部,成為清政府專司皇家廟宇和陵墓禮儀的機構,並負責禮樂的培養和制定規則。六部制被改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