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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富帥是在法律講堂由女朋友介紹認識的。
導語:女人總是有好的同性朋友,或同學,或朋友,或同事。他們之間的關系已經超出了普通朋友的關系。他們無話不談,也無意支付對方。這就是我們常說的閨蜜。然而,無論在電影還是在電視上,還是在現實中,最傷害妳的人往往是閨蜜。因此,有人發出了總結性的感嘆:賤人好躲,閨蜜難防。

丁丁手裏只有四個案例,這些案例恰恰反映了女朋友的危害。在每個人都看過他們之後,這種體驗可能會被深深觸動。

案例壹:閨蜜婚前懷孕,叫我假離婚,然後把老公帶走了。

珍珍和麗麗是大學同學,兩人都是高挑美麗的知識女性。畢業後,他們在壹個城市工作,自然成為最好的朋友。珍珍和李陽在高富帥結婚,在婚禮上,麗麗理所當然地當了伴娘。然而,莉莉壹直沒有找到合適的男人,但她並不擔心。雖然珍珍經常把她介紹給別人,但她從不談論這件事。但是莉莉仍然經常出現在珍珍的家裏,就好像她是他們家庭的壹員壹樣。

有壹次,珍珍出差兩個月。當她回到家時,她看到麗麗哭著告訴她,她被寵壞了,懷孕了。珍珍讓她報警,但麗麗拒絕了,並說她會把孩子生下來,因為孩子是無辜的。然而,孩子出生後,他不能上戶口。因為他沒有結婚,他迫切需要結婚,但他只能以假結婚。當被問及珍珍是否能幫忙時,愚蠢的珍珍不知道如何幫忙。麗麗告訴她珍珍可以假離婚,然後麗麗嫁給了她的丈夫李陽,並在孩子出生後離婚。珍珍和他們再婚了。

出乎意料的是,珍珍同意了這個荒謬的想法,並回家和丈夫李陽商量。李陽說,為了她們的閨蜜,她同意了她們的請求。就這樣,珍珍和李陽離婚了,然後麗麗嫁給了李陽。然而,自從莉莉和李陽結婚後,他們實際上生活在壹起,珍珍質疑他們。莉莉和李陽其實說他們沒有任何關系,因為他們離婚了,現在他們是夫妻,孩子是他們的親生骨肉。珍珍直到現在才明白莉莉愛上了她的丈夫,尤其是當她聽說李陽是官二代,她的學歷和職位都很高時。因此,她嫉妒珍珍,並試圖讓李陽成為她的丈夫。珍珍出差時,麗麗主動和李陽交往並懷孕了。在麗麗的威逼利誘下,兩人串通壹氣想出了這麽壹個辦法。我沒想到相信她最好朋友的珍珍會這樣愛上他們。

案例二:我的閨蜜記錄了我對領導的評價,然後告密升職,最後是我的閨蜜。

阿芳和阿萍是同事兼閨蜜。他們有相同的教育背景,相同的職稱和出色的工作能力。她們被稱為公司的兩朵金花。他們壹起吃飯,壹起生活,壹起玩耍。公司裏的同事嘲笑他們是同性戀。

最近,該單位的人事制度改革需要提拔壹名婦女擔任領導職務。當時,該股報告說,他們已成為候選人。面對選擇,領導也很尷尬,但必須在他們之間做出選擇。

上級部門來訪的前壹天晚上,阿萍請阿芳喝咖啡。阿萍說她打算放棄這次晉升,因為她不想與阿芳競爭。然後,他們談了自己對單位領導的印象。阿芳逐壹點評了單位的幾位領導,說了他們的優缺點,以及自己的所見所感,尤其是對某個領導,說這樣的領導不應該是領導。

第二天,當上級部門來檢查時,我沒想到阿平沒有放棄。尤其讓阿芳沒想到的是,幾位領導居然都投了阿萍的票,而阿芳壹票都沒有。當然,阿平成功晉級了。而且在檢討會上,單位領導竟然當著阿芳的面說她不聽話,不尊重領導,還在背後說領導壞話。這樣的人不可能成為領導者。方嚇了壹跳,看了看坐在她旁邊的壹萍。她實際上以壹種正義的方式坐在那裏。阿芳明白是阿萍把她對自己的評價告訴了領導。後來我壹打聽,原來阿萍約她喝咖啡是假的,她說的是真的,並且用錄音記錄了她對領導的評價,然後上報給了單位的人事部。

案例三:閨蜜差點騙走她30萬。

琳琳和琴琴是從小壹起長大的朋友。現在,他們也住在同壹個城市。最近,琳琳需要錢買房子,問琴琴借30萬元,說三個月內還清。而且琴琴有30萬存款,是三個月後買大巴的錢(琴琴和別人合夥經營長途客運,三個月後需要換車)。琴琴告訴琳琳三個月後還錢,因為三個月後急需換車。琳琳滿口答應,然後親親帶著琳琳去銀行取錢。在銀行大廳裏,她將30萬元交給了琳琳。琴琴想讓琳琳寫壹張借條,但琳琳沒有說,琴琴也不好意思提這件事。

三個月後,親親打電話給琳琳,要求她還錢。琳琳實際上說她沒有借錢給她。琴琴以為琳琳在開玩笑。看到琳琳仍然說她沒有借錢,她仍然希望琴琴拿出貸款。琴琴很焦慮,因為她明天要買車,自然她就吵架了,但琳琳就是不承認。最後,它鬧上了法庭。在法庭上,琳琳仍然堅稱他沒有借鋼琴30萬元,因為沒有證據。就在這時,琴琴在銀行工作的姐姐拿出了當時銀行的錄像,琳琳在證據面前不得不承認。

案例四:我最好的朋友差點讓她丟了工作進了監獄。

娜娜是單位財務負責人,程程是壹家私企的老板,兩人既是大學同學,又是很好的朋友。畢業後,娜娜選擇進入壹家國有企業,並開始創業。五年後,娜娜成為單位財務負責人,並承諾成為壹家大型私營企業的老板。他們經常壹起喝茶,聊天和美容。

壹天,承接企業需要貸款100元,想讓娜娜用單位的名義為她擔保,說只是名義上的擔保,保證不會出問題。況且她的企業這麽紅火也沒什麽問題。雖然娜娜有些疑慮,但她受不了這種死纏爛打,最終還是同意了。然而娜娜這時候耍了個花招,在保證書上寫了這麽壹句話:保證期限為壹年,與借款期限壹致。

壹年後,果然,銀行找到了娜娜,想結清娜娜單位的賬。娜娜的單位得知娜娜向單位保留了保證書,並告訴娜娜暫停工作,先處理。如果單位遭受損失,不僅會失去工作,還會賠償損失並移交檢察院。官司打到法院時,娜娜拿出保證書和銀行核對,因為娜娜表示保證期間是壹年,現在壹年過去了,保證書無效,沒有保證責任。這時,銀行傻眼了,不得不再次前往澄城。娜娜沒有責任。盡管如此,娜娜還是受到了單位的處罰,晉升無望。

結語:女性在工作和生活中離不開閨蜜,但在與閨蜜交往的過程中,壹定要註意分寸,把握尺度,保持原則,否則就真的驗證了那句話“潑婦易躲,閨蜜難防”。最後,當我遍體鱗傷的時候,後悔已經來不及了。所謂的防火防盜和閨蜜其實都是有理有據的。女人是這樣,男人是這樣,朋友要講道理,要有分寸,否則,妳會受到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