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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師法規定
政治體制

公元前509年驕傲的國王塔克文倒臺後,羅馬人選擇* * *和制度作為新的國家政權。傳說羅馬貴族也討論過這個問題,但鑒於暴君塔克文專制的教訓,羅馬人決定放棄君主制。這壹次,它可以被稱為壹次革命行動,當時平民和貴族壹起行動。羅馬在向君主專制過渡的過程中遭受了沈重的打擊,貴族和平民同時提出了對權力的需求。那麽建立貴族和平民* * *共同治理國家的制度必然會得到普遍的支持。

我們絕不能認為這場鬥爭及其隨後的政治變化是翻天覆地的變化。問題的關鍵是國王的權力被分散了,羅馬的傳統政治模式沒有改變。我們來看看這個新建立的政治制度:國家的議事和最高決策權分配給參議院,參議院制定法律並決定與外國斷絕外交關系,官員的任免由最高決策權和最高司法權決定;執政官分為國王行政權,戰時擁有最高軍事指揮權。在壹定條件下,參議院將任命壹名特別領事——壹名獨裁者,在戰時任意統治行政和軍事事務;百人會,即反映民意、選舉官員、決定重大問題、通過或否決重大法律的公民大會;祭祀集團被賦予國王作為最高祭司的權力,其服務對象轉向全體人民。因此,雖然公元509年的鬥爭改變了政權,但它本質上屬於劃分革命對象(國王)權力的革命者(貴族和平民)。羅馬的政治和社會傳統沒有改變,但作為國家建立的開端,推翻國王無疑具有重要意義。

接下來,我將介紹當時羅馬的政治制度。在未來的幾百年裏,這種政治制度將發生巨大變化,但基本上這種基本結構將保持不變。當然,參議院是最重要的政府機構,是* * *和國家的象征和心臟。它掌握著國家最高決策、立法、外交和任免權。早期的長老基本上都是貴族,經過平民的不斷鬥爭才吸引了平民。當然,長者的崇高地位是不能輕易授予的。壹開始,執政官每五年確定壹次長老的人選。後來,這項權力交給了檢察官。著名的老卡托和小卡托都擔任過檢察官。此外,進入參議院最重要的資格是他們必須擔任過國家的高級官員(財政官及以上職務,執政官當然是最有資格的)。在羅馬擁有充分民主權利的公民可以穿紫色鑲邊的長袍,因此普通長老將穿著紫色鑲邊的白色長袍參加會議,有些人將穿著紅棕色的皮靴並佩戴長老戒指。在卸任之前,擔任過執政官、獨裁者和檢察官的長老將擁有更高的地位。他們的長袍上會有半月形紐扣,並坐在更好的圓背椅子上。

執政官每年選舉兩名執政官,但有優先順序。他們的權利基本上限於羅馬。羅馬發展成為帝國後,由元老院提名的總督負責管理各個地方的重任。執政官最大的權限是軍事權限,也就是戰時的最高指揮權。當然,在非戰時執政官還負責處理壹般政務,頒布壹般行政法,主持國家公共活動,主持百人會和元老院會議。他們可以幹涉除檢察官和護民官以外的所有官員的行政管理。執政官由百人大會選舉產生,任期壹年,但連任沒有上限。在歷史上,* *和中國後期的文職領導人馬裏烏斯曾八次擔任執政官,他們都沒有連任。壹般來說,羅馬人也擔心過於頻繁地被再次選為執政官。就像二戰前的美國,雖然沒有成文法典,但太多的改選在羅馬歷史上是非常罕見的。為了顯示執政官的榮譽,當執政官出行時,由十二人組成的儀仗隊將開路。他們會用壹捆扛著斧頭的棍子開路。這種東西被稱為權力印記,當然它還有壹個更著名的名字——法西斯主義。棍棒可以用棍子執行,斧頭可以用死刑執行。整個令牌象征著領事的權威。有人認為木棍象征著羅馬城墻,斧頭象征著執政官的權威。執政官在羅馬擁有最高權力。當然,也有人認為棒槌代表著執政官的權威。簡而言之,法西斯主義代表了執政官的權威。然而,當領事主持公民會議時,儀仗隊必須放下手杖以示對公眾的尊重。至於近幾十年來法西斯主義的新含義,我在這裏就不贅述了。

在非常特殊的情況下(通常是非常危急的戰時狀態),由領事提名,參議院將任命壹名特別領事-獨裁者/人民總督。獨裁者在戰時擁有最高權力,可以采取壹切有效措施維護國家利益。為了防止獨裁者損害國家利益,獨裁者的任期不得超過六個月,當然,如果不超過六個月,

世紀大會(森杜裏安大會)是羅馬最高選舉機構,擁有最高投票權、決策權、任免權和特別司法權(可審判死刑)。羅馬的選舉不是平等普選,羅馬的六個不同等級(等級劃分見帝國時代的相關描述)具有不同的選舉資格。羅馬的100人選舉制度有點類似於美國的選舉人票。羅馬軍隊由不同等級的軍隊組成,不同等級有不同數量的百人選舉制,這構成了百人選舉制的劃分基礎。整個羅馬自由民團體* * *有193個百人資格,相當於193個選民資格。這些193百元資質在不同等級的劃分是不同的。壹般來說,高水平的百人會團體數量高於低水平,因此前兩個等級在選舉期間控制了壹半以上的百人會資格。當然,然而總的來說,高級公民總是在100人小組選舉中占優勢。後來,羅馬的軍隊和公民數量不是用193個世紀來表示的。馬略改革後,世紀制也失去了軍事意義,但世紀大會的模式得以延續。

以上是中華民國的基本政治制度。接下來,讓我們看看羅馬人的官制。

羅馬官員基本上是執政官之下負責各種政務的官員,大法官(Praetor)負責司法工作;〔quaestores〕負責管理國庫(aerarium),後來負責發放軍隊薪水,隨著羅馬的擴張,這個數字也在增加。檢察官的任期為65 438+08個月。他調查公民的財產記錄,確定納稅額,檢查國家納稅狀況,監督國家官員的工作,評估國家道德作風和官員的統治水平,並統計公民人數。每隔壹段時間,他根據財產標準對公民進行分級。後來,他增加了批準進入參議院資格的權力。檢察官壹次選兩個。他們對長輩、公民和官員的評價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官職也是羅馬的行政機關。後來,隨著羅馬的發展,羅馬的官方制度也發生了變化,這壹點我們可以在後面看到。

總的來說,羅馬的政治制度和官員制度都偏向貴族。羅馬的下層公民沒有薪水,家庭貧困,無權匿名,也沒有錢,因此很難染指公職。由於貴族控制國家權力,富裕的平民也很難參與政治活動,因此羅馬共和國早期的壹個關鍵問題是平民和貴族之間的權力鬥爭。接下來我們將看到這兩個階級之間長達幾個世紀的鬥爭。

軍事系統

羅馬人進入歷史舞臺後,開始以戰士的身份出現,以戰神為民族的祖先體現了羅馬人的精神。自羅馬第壹位君主羅慕路斯以來,羅馬人從未停止過對外戰爭,戰神神殿壹直對外開放,但有壹點例外——在努美王統治時期,戰神神殿曾壹度關閉,但只關閉了幾十年。在此之後,呂斯王和安庫斯王以其戰鬥技巧而聞名。至於幾位特魯裏亞君主,他們大多在戰爭中統治著這個城邦。民國以後,與鄰國、伊特魯裏亞人甚至盟國的戰爭不斷發生。羅馬* * *共和國壹直在壹系列的戰爭中發展壯大,其中除了尚武精神之外,維持其不斷取得戰爭勝利的是完善的軍事制度。

民國初年的兵制基本屬於城邦普遍使用的公民兵制。所謂公民士兵,是指任何擁有公民權利的人在戰時都應自帶武器並參軍參戰,平時脫下軍裝從事正常職業,這就是所謂的羅馬慣例。戰時,65,438+07-60歲的公民有當兵打仗的義務和權力,其中65,438+07-60歲的公民有當兵打仗的權利。即便如此,羅馬從公民中招募士兵的標準也是不同的,這與公民的軍銜直接相關——羅馬軍隊對不同軍銜要求的仙都人(百人團)數量是不同的。妳可能認為這不公平,但事實並非如此。高等級的公民擁有更多財產,他們可以準備的武器裝備也相對較好。自然,他們可以提供大量的部隊。窮人的財力有限,所以他們能負擔的軍隊數量也有限,沒有財產的人自然無法參軍。在羅馬的公民中,等級最低的公民沒有財產,因此他們沒有百人會的資格,在百人會上也沒有地位。第壹等級的公民提供80個百人團,這是裝備最精良的重裝步兵,包括銅盔、胸甲和護腿、短劍和長矛、希臘圓盾和其他裝備。除步兵外,第壹軍銜還負責提供騎兵;第二關可以沒有胸甲,手持拉丁長盾;第三級可以沒有胸甲和護腿;第四級可以移植長矛;最後壹級可以用作彈射器。從這裏,我們不難看出分級的必要性。

最初大約有65,438+090名百夫長,可以組成四個軍團。編制是這樣的。壹名百夫長(森杜利亞)由壹名百夫長率領,手下有數百人。兩個百夫長組成壹個中隊(曼尼普爾邦)-65,438+020-250人,三個中隊合並為壹個旅(高德)作為羅馬最大的軍事單位,軍團壹直存在到羅馬滅亡。

羅馬軍團壹般排成三排,第壹排是年輕士兵,主要是標槍兵,第二排是主力——成熟士兵,也就是重裝步兵,這是整個軍隊的核心和主力,第三排是老士兵,主要是後備部隊。在戰鬥中,羅馬人采用松散方陣的形式,壹般寬20人,深6-7人,給士兵充分的發揮空間,方陣之間留有空隙,以便隨時補充。騎兵分成兩面,隨時準備協助步兵。

在實戰中,第壹排的年輕長矛手首先投擲長矛。如果敵人被擦傷,騎兵會上去殺敵,然後步兵會清理戰場。如果不成功,主要的重步兵將使用著名的烏龜盔甲沖向敵人進行戰鬥,然後騎兵將攻擊敵人,重步兵將繼續擴大戰果;如果仍然失敗,主力將做最後的努力。如果還是打不贏,就出動預備隊——預備隊永遠不會輕易出動。預備役部隊出動時,往往是非常關鍵的時刻。羅馬人說:“是時候派遣後備軍了。”也就是說,當事情發展到非常麻煩的時刻時,如果連後備軍都輸光了賭註,戰場將無法挽回。

嚴格的軍事組織必須受到嚴格的軍事紀律的約束。從這個角度來看,羅馬人完全繼承了斯巴達人的衣缽。在戰場上,總司令的命令高於壹切。任何人膽敢冒犯自己的長官都是壹件非常恐怖的事情,尤其是如果他不服從長官的命令,他將受到嚴厲的懲罰。戰場上最高指揮官做出的決定,即使是元老院和公民大會也不能更改。在歷史上,有成千上萬的人(包括大量的長老和貴族)懇求獨裁者判壹個死刑犯。戰場上對逃兵的懲罰將非常嚴厲。有壹種所謂的“壹換壹”方法,即把逃兵排成壹排,每十個人處決壹個。如果哨兵在站崗時睡著了,他將被送上軍事法庭。由六名軍官組成的軍事法庭將判處他死刑。當時,壹名法官會用木棍將逃兵當場抓獲,然後整個軍營的人都會用石木棍打他,直到他死去。如果他不幸逃出軍營,他可能會受到世人的鄙視,甚至他的親屬也會為他感到羞恥——羅馬人視榮譽高於生命。

嚴格的軍制和尚武的民族性格,塑造了羅馬人極其頑強、無畏的精神品質。戰場上的羅馬士兵即使幾次面對自己的強敵也會毫不猶豫地戰鬥和殺戮,因為與軍法的嚴酷和榮譽的喪失相比,犧牲自己的生命並不是壹件可怕的事情。如果妳註定要死,妳應該在死於戰場或軍法和被別人責罵之間做出選擇——這往往沒有那麽難選擇,所以勇敢的羅馬人總是昂首挺胸,殺向戰場,他們胸前的傷口無疑是壹種贊美。

羅馬人非常重視戰爭。當元老院決定出國作戰時,祭品會朝著敵人的方向投擲長矛。第壹個在戰場上沖向敵人城堡的人將獲得城堡稱號,第壹個沖向敵人戰艦的人將獲得戰艦稱號,公民將因其非凡的勇敢而被授予冠軍稱號。至於取得偉大勝利的總司令,元老院將為他舉行凱旋儀式,總司令和士兵將凱旋入城,隨後是俘虜和戰利品,全城市民將歡迎他。

有了這樣的軍事制度和民族精神,羅馬人註定要從壹個弱小的城邦成長為最偉大的帝國,他們需要數百年的時間才能贏得勝利、土地和榮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