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借款人不還錢,他可以報警。然而,對於大多數貸款案件,他無法報警。他只能通過訴訟或者發律師函來主張自己的權利。因此,最好通過協商、訴訟、仲裁和調解來解決。
2.如果壹方以借錢為名騙取他人財物,可能構成詐騙罪。這個時候,警察可以處理。
不還錢怎麽打官司?
1.當事人起訴時,應當先提交起訴書,並按照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交相應的副本。當事人是公民的,應當寫明雙方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住址;當事人為單位的,應當寫明單位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起訴書正文應當寫明請求、起訴的事實和理由,尾部應當簽名或者加蓋公章。
2、根據“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原告應向法院提交以下材料:
(1)原告主體資格材料。如居民身份證、戶口本、護照、港澳同胞回鄉證、結婚證等證據的原件及復印件;企業為原告的,應當提交營業執照副本、商業登記證等材料。
(2)證明原告主張的證據。如合同、協議、債權憑證(借條、欠條等。)、收發貨憑證、往來函件等。
3.當事人向法院提交書證時,應當填寫證據清單壹式兩份,詳細列明所提交證據的名稱和頁數。法院承辦人核對證據後,由承辦人在證據清單上簽名蓋章,壹份交當事人,壹份存檔。
4.立案庭應當在當事人履行必要程序並提交相關證據材料後七日內為符合立案條件的當事人辦理立案手續;對不符合立案條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5.當事人應當自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七日內預交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如果有困難,他們可以在預付期間向我院提出書面減、緩或免申請。如果他們在期限內未繳納費用或書面申請緩繳、緩繳或免繳未獲批準,我院將裁定自動撤回訴訟。
6.立案後,法院將安排案件開庭時間,當事人應服從法院工作安排,結案後在財務室結清訴訟費用,做到多退少補。
許多人因為各種生活原因需要借錢。借錢時,雙方應先協商好還款的方式、時間和金額,並打好借條,以免日後發生不必要的糾紛,也避免傷害朋友的感情。如果妳不償還貸款,妳應該通過合法途徑處理,不要通過其他非法手段催債。
借條怎麽寫受法律保護。
1,主體
需要明確表達債權債務關系的主體,即誰是債權人,誰是債務人(註意“借”字的歧義);以自然人為主體時,應核對其身份證上的姓名,有條件時在借條上復印居民身份證號碼;法人單位為主體時,應加蓋單位公章。
2.目標
金額的單位要明確,金額要用繁體字書寫,比例要明確,如百分比、千比、萬比等。
3.內容
表達清楚,註意避免歧義。返還日期要明確,有利息約定的要寫明,否則依法視為無利息,有違約金約定的要寫明。有擔保人的,應當註明擔保方式,並註明擔保人。
4.壹式兩份
收據最好有兩份,雙方各執壹份。
借條糾紛的起訴程序
1,備案驗收
原告向法院提起訴訟時,應當提交起訴狀和有關證據材料,並按照被告人數提交起訴狀和證據副本。
2.審前準備
本院受理後五日內向被告送達起訴狀副本、應訴通知書、訴訟權利義務通知書、舉證通知書、開庭傳票。被告應訴後,向原告送達了法院傳票。
3.開庭
聽證會上,書記員首先宣布法庭紀律,法官查明當事人相貌後詢問當事人是否申請回避。法庭開庭分為法庭調查、法庭辯論、法庭調解或判決。
4.呼籲
當事人不服第壹審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可以在法定期限內向上壹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民事、行政判決的上訴期為十五日,裁定為十日;對刑事判決的上訴期為十天,裁決為五天。
5.申請再審和申訴
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利害關系人認為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決、裁定和調解書有錯誤的,可以申請再審。
6.申請執行
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支付令發生法律效力後,債務人未按上述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
刑法
第三百壹十三條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拒不執行人民法院判決、裁定,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第三百壹十四條非法處置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罪隱藏、轉移、變賣、故意毀損已被司法機關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的。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