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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刑事訴訟所涉財產的查封、扣押和凍結
法律主體性:

1.非法處置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1是什麽罪?非法處置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罪是指隱藏、轉移、變賣、故意銷毀已被司法機關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情節嚴重的行為。2.非法處置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罪的客體是司法機關已經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這裏的查封是指司法機關清點需要采取財產保全措施的財產後,加蓋印章並當場封存或者異地封存。二。非法處置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罪的構成(壹)客體要件本罪的客體是司法機關的正常活動。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111條的規定:“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為之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三)隱藏、轉移、變賣、銷毀已被查封、扣押的財產或者被清點、責令銷毀的。...人民法院可以對有前款所列行為之壹的單位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處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在民事訴訟中,查封是壹種臨時執行措施,是指作為執行標的的財產被法院查封,任何人不得擅自處理或移動。查封的目的是督促被執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從而實現申請執行人的權利。被查封的財產可以由債務人本人保管。查封也是壹種臨時執行措施,是將被執行人的財產運送到壹定地點,禁止被執行人使用和處分財產。被扣押的財產壹般是容易移動的東西。在民事訴訟中,人民法院壹般應當妥善保管查封的財產,也可以交由有關單位或者個人保管。凍結主要是對被執行人的存款采取的壹種強制執行措施,是指在訴訟保全或者執行期間,人民法院采取的禁止提取、劃撥被執行人在銀行、信用社等金融機構的存款的強制措施。凍結的目的是確保執行文書確定的權利實現,督促義務人及時履行執行文書確定的義務。隱藏、轉移、變賣、故意毀損已被司法機關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針對的是已被法院采取財產保全或者其他限制處分權的執行措施的財產,勢必妨礙生效判決的執行。因此,這種行為屬於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應當依法給予民事制裁,構成犯罪的,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在民事和行政訴訟中,只有人民法院可以行使查封、扣押、凍結權,而在刑事訴訟中,公安機關偵查人員、國家安全機關偵查人員和辦理自偵案件的人民檢察院偵查人員可以采取扣押措施。與民事訴訟不同,查封的目的是保全勘驗、搜查中的證據,以防止證據消失或被銷毀。扣押的財產是可以用來證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無罪的各種物品和文件。人民法院對證據存疑時,合議庭可以宣布休庭,調查核實證據,采取查封、扣押、凍結措施。但是,此時采取這些措施的目的是為了調查核實證據,以便進行庭外調查。任何人和單位不得隱藏、轉移、變賣、故意或者銷毀被司法機關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二)客觀要件本罪客觀上表現為隱藏、轉移、變賣、故意毀損已被司法機關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情節嚴重的行為。本罪的客體只能是已被司法機關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所謂“被司法機關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是指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被司法機關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根據該法的壹般規定,這裏的財產既包括財產,也包括金錢。如果行為人侵犯的客體不是已被司法機關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則不構成本罪,但可能構成其他犯罪。被司法機關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是在司法機關內部、經營者控制的範圍內還是在其他地方,均不影響本罪的構成。這裏所謂隱匿,是指以不被司法機關發現為目的,掩飾、隱瞞已被司法機關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的行為。所謂轉移,是指改變已被司法機關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所在地,將其從壹處轉移到另壹處,意圖使司法機關難以查找、無法查找或使其失去應有的證明效力的行為。所謂變賣,是指將違反規定被司法機關盜竊、查封、凍結的財產變賣以換取現金或者其他等價物的行為。所謂毀損,是指損毀被司法機關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使其喪失財產或者證據價值的行為。只有情節嚴重才構成本罪。所謂情節嚴重,是指判決、裁定的財產部分因行為人的阻撓而無法執行;嚴重幹擾了案件的偵查和起訴活動;隱藏、轉移、變賣、故意毀壞財產數額巨大。本罪是可選罪,可以根據行為人的實際行為來認定。(三)主體要件本罪主體為壹般主體。也就是說,凡年滿16周歲且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為本罪的主體,單位也可以成為本罪的主體。(四)主觀要件本罪主觀上具有故意,即具有明知故犯的心理。對已被司法機關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司法機關已向被執行人發出通知,被執行人已喪失部分處分權,被執行人明知該財產已被司法機關查封、扣押、凍結,但仍采取隱藏、轉移、變賣或者故意銷毀的手段,行為人主觀上具有明顯故意。過失不構成本罪。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壹百四十壹條在偵查活動中發現的能夠用於證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無罪的各種財物和文件,應當查封、扣押;不得查封、扣押與案件無關的財物和文件。對查封、扣押的財物和文件應當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交換或者損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