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是施工索賠?在生活中,每個人都應該密切關註法律問題。法律有許多功能和知識。施工索賠是法律提到的壹個知識點,所以每個人都會了解法律知識。那麽什麽是施工索賠呢?
什麽是施工索賠?1施工索賠的主要內容是什麽?
1.發包人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場地和創造施工條件。
發包人應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向承包人提供“三通壹平”的施工場地,即通水、通電和施工便道,並辦理好施工所需的各類文件、批文和相關申報審批手續,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場地內的地下管網線路資料。如果發包人未能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為承包人創造上述條件,將不可避免地導致合同工期的延誤並給承包人造成損失。
2.工程設計變更。
在施工合同履行過程中,工程設計變更往往會影響承包商的局部甚至整個施工計劃,導致承包商反復購買、重新調整人力和施工機械,等待設計圖紙修改,並拆除已完成的工程,這必然導致施工成本增加和工期比原計劃長。
3.發包人未按合同約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預付款或進度款。
《工程結算辦法》規定:(1)發包人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預付款的,承包人應在預付款支付時間屆滿後10天內向發包人發出催款通知,發包人收到通知後仍未支付的,承包人可在發出通知14天後停止施工。
發包人應從約定的付款日期起向承包人支付應付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2)發包人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進度款,雙方未能就延期付款達成協議的,承包人可以停止施工,發包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4.發包人未按合同約定向承包人供應材料和設備。
如果發包人未能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向承包人供應材料和設備,或所供應的材料和設備的種類、規格、數量、價格和質量等級與合同不符,將導致工期延誤並給承包人造成損失。
5、由於施工中斷,或雇主的工作失誤導致工作效率降低。
由於發包人監理工程師的原因,施工中斷的工作效率降低,特別是根據發包人的不合理指示壓縮了合同規定的工作進度,使工程提前完成,導致工程費用增加。承包人可以提出以下索賠:增加的人工費;設備成本的增加;材料成本的增加。
6.不利的自然條件或人為障礙增加了施工難度,導致承包商不得不花費更多時間。
不利的自然條件是指施工中遇到的實際自然條件比招標文件中描述的條件更困難、更惡劣。這些不利的自然條件或人為障礙增加了施工的難度,導致承包商不得不花費更多的時間和費用。在這種情況下,承包商可以提出索賠。
7.工期的延長或延遲。
通常包括兩個方面:壹是發包人要求延長工期,二是承包人要求賠償因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程延期損失。壹般來說,這方面的索賠報告需要單獨編制,因為工期索賠和費用索賠可能無法同時成立。
8.非承包商原因導致項目終止或放棄。
施工合同履行期間,因承包人以外的原因導致工程終止或放棄的,承包人有權要求賠償利潤損失或賠償損失。利潤損失等於項目的合同價格與完成剩余項目的成本之間的差額;損失補償等於承包商在項目上花費的費用減去已結算的項目資金。
9.物價上漲引起的索賠。
在壹些直接影響工程成本的價格上漲的情況下,在建工程材料預算價格的調整以及建築材料市場價格與工程造價管理部門發布的預算定額之間的價格差異的相關規定。根據全國的實際情況,合同價格可根據各省市定額站發布的材料預算價格調整系數和材料差價進行調整。在材料價格指數逐步提高後,可以使用動態結算中的公式進行自動調整。
什麽是施工索賠?2.索賠程序:
1,索賠事件發生後28天內,向監理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通知。
2.在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後28天內,向監理工程師提交索賠報告和賠償經濟損失和/或延長工期的有關資料。
3.監理工程師應在收到承包人發出的索賠報告及相關資料後28天內給予答復。
4.如果監理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發出的索賠報告及相關資料後28天內未予答復或對承包人提出進壹步要求,則視為索賠已獲批準。
5、當索賠繼續進行時,承包商應分階段向監理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通知。索賠結束後28天內,向監理工程師提供相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
二、索賠依據:
1,合同約定或雙方認可的施工總平面圖;
2.合同雙方批準的詳細進度表;
3、合同雙方約定的修改工期文件;
5、業主或工程師的變更指令;
6.影響工期的幹擾事件;
7.幹擾後的實際項目進度。
三。索賠證據:
1.真實性:索賠證據必須真實可信,不允許誇大其詞,更不能弄虛作假;
2.全面性:承包商提供的證據應能解釋事件的整個過程,不能雜亂無章、支離破碎;
3.相關性:索賠的證據應相互解釋、相互關聯且不相互矛盾;
4.及時性:索賠的證據和索賠應及時獲得;
5.它具有法律證明的效力:索賠依據必須是書面文件,以及有關記錄、圖像、圖片、錄音、協議、會議記錄等。必須由雙方簽字;工程中重大事件和特殊情況的記錄和統計必須按合同約定經監理人批準。
在建設項目中,即使承包商和業主簽訂了施工合同,雙方也壹直遵守合同並按規則行事,但施工過程中可能存在許多不可控因素,可能導致無法完成合同並發生索賠。在啟動施工索賠程序時,應註意時效性、證據收集等方面。索賠的成功往往取決於這些細節,並依法保護企業的利益。
什麽是施工索賠?3.應重視施工索賠。
1,索賠限制。索賠事件發生後,承包商必須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提出索賠。
2、承包人必須按照合同約定的程序進行,否則可能會失去索賠利益的實現。
3.實現施工索賠的關鍵是承包商提供的證據確實充分。
4.施工索賠是單方面索賠,經對方簽字確認後成為工程簽證。如果雙方無法通過協商達成協議,訴訟是施工索賠的最後救濟途徑。
②施工索賠的證據
索賠證據是索賠成敗的關鍵。只有在保留完整原始資料的情況下,才能將每個索賠項目分為初步設計圖紙、施工圖紙或設計變更圖紙、業主的書面指示、談判記錄和往來文件或每周例會紀要、原始合同、增加費用的單位和照片等。,從而證明索賠成立,爭取索賠成功。建築工程索賠的證據如下:
1、招標文件、投標文件、中標通知書、工程預算、工程量清單、施工合同及附件、工程圖紙、技術規範、設計文件和有關技術資料、經發包人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文件、開工報告和工程竣工質量驗收報告。
2、本工程相關設計交底記錄、變更圖紙、變更施工指令。
3、工程由發包人簽字,監理工程師簽證。
4.項目各種會議的紀要、協議、信函、指示、信函、通知和回復。
5、施工計劃和現場實施記錄、施工日報和工長日誌、備忘錄。
6、項目供電、供水、道路開通和關閉日期記錄。
7、項目停水、停電、停水事件的日期和恢復施工的日期。
8.記錄工程預付款和進度款的日期和金額。
9.關於項目施工現場的照片和視頻。
10,每日天氣記錄,工程核算數據。
11.工程材料的采購、訂購、運輸、進場、驗收和使用的憑證。
12、影響工程造價和工期的國家、省、市文件。
(3)解決施工索賠的途徑
可以由承包人按照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程序提出,經雙方友好協商調解解決。承辦人也可以委托常吉律師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