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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印章管理規定
合同印章管理規定

為了避免糾紛,我們需要增加對合同的了解。下面,我整理了壹份合同印章管理規定,供妳參考,希望對妳有所幫助。

第壹章壹般原則

第壹個目的

為規範公司印章的使用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公司印章的定義和分類

(壹)本規定中的印章,是指在公司簽發或管理的文件、憑證等與公司權利義務有關的文件上,以公司名義或有關部門名義用於證明其權限的印章。

(2)公司印章有以下幾種:

1.公司印章:公司在有權機關登記的公司印章、法人印章、合同印章、財務專用章及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

2.部門印章:刻有公司部門名稱的行政印章,在公司內部使用,對外沒有法律效力。

第二章刻制、改刻和廢止

第三條公司印章的刻制、變更和廢止由用印部門提出建議。新老公司印章的種類、名稱、形式、使用範圍和管理權限必須在建議方案中說明。

第四條公司印章的刻制、變更和廢止,由董事會批準後由管理部辦理,並由公司公布。同時,如需更換或廢止印章,印章管理員應及時將舊印章交回管理部門。

第五條廢止印章的保存期限即行廢止。

除特殊需要外,管理部將保留作廢印章三年,然後經董事會批準後銷毀。所有銷毀的廢印章都應留下永久的印記,以備將來參考。

第6條丟失、損壞和被盜

公司印章如有遺失、損壞或被盜,印章管理員應及時向管理部報告原因,由管理部按本制度相關程序處理。

第三章印章的登記和保管

第六條管理部應建立印章登記臺帳(印章登記表),並永久保存。該臺帳應包含每枚印章的文字、印鑒、起止時間、使用部門、部門負責人姓名、保管人姓名、保管人變更等內容。

第七條印章在公司外申報登記時,印章管理人應將印章名稱、未申報單位、申報日期、申請人姓名報管理部備案。

第八條印章保管部門必須指定專人負責保管印章,並鎖好儲藏櫃。印章保管人員應明確責任,保證印章的正常使用和絕對安全,防止印章被盜或濫用。保管人應對印章被盜的後果負法律責任。

第九條各部門負責人是本部門印章使用和管理的第壹責任人。

第四章蓋章程序

第十條審批蓋章

(1)使用公司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時,應先填寫《印章使用申請表》,按審批權限批準後,連同需要蓋章的文件壹並提交給印章管理員。

(2)使用部門行政印章,應填寫打印記錄表,經下屬部門領導批準後,連同需打印的文件壹並提交部門印章管理員。

(三)按照財務管理制度使用財務專用章。第十壹條印章的使用者

(1)公司印章的使用原則上由印章管理員負責。使用印章時,印章管理

壹是認真檢查印章使用手續是否齊全,嚴格按照批準的使用範圍加蓋印章,並做好印章登記。同時,保存印章使用申請表和印章資料復印件備查。

(二)印章管理員離職時,部門負責人應指定代理人使用印章。使用印章後,經辦人應將印章依據或印章申請表交印章管理員審核,印章申請表和印章記錄表由經辦人簽字。

(3)印章使用後,印章使用人應詳細填寫《印章使用記錄表》。記錄項目包括:打印日期、編號、內容摘要、審批人、打印單位、承印人、打印人、打印號、留存材料。印刷的記錄表應於次年1月交行政部永久歸檔保存。

第十二條簡化打印程序

普通打印或需經印章管理部門負責人批準重新打印的文件,如事先與印章管理員聯系或有書面證明,可省去填寫申請表的手續。此時,印章管理員應在印章記錄表中記錄文件名稱和制發人姓名,以備查考。

第四章印刷要領

第十三條印章用於:

(1)簽名處:在文件作者簽名處蓋章,註明合法作者和文件的有效性。(2)更正章:對文件書寫錯誤進行更正後,加蓋更正章,作為法律作者自行更正的憑證。

(3)騎縫章:介紹信與存根聯的連接處要加蓋騎縫章,以便必要時核對、核對。

(4)邊緣蓋章:沿邊緣取多頁材料,均勻錯開。從第壹頁到最後壹頁,在每壹頁的邊緣騎行,並加蓋完整的公章,證明材料的每壹頁都是同時形成的。

(5)封口:在公文信封封口處貼上紙條,加蓋公章,保證傳輸中無私拆的弊端。

(6)封印:封印封印對財產、倉庫、房屋、文件進行封印。

櫥櫃等。

第十四條蓋章時,能量要集中,用力要均勻,加蓋的印章要正確、清晰、美觀、易於識別。印章文字不得歪斜或倒置。

第十五條除特別註明外,所有印章均應使用朱墨。

第十六條部門文件份數較多,只能保留原件,其他可以復印。

第十七條公司印章原則上不得帶出公司使用。如確需帶出公司打印,必須明確責任人,並報公司服務室批準。公章退回時,打印材料必須退回,以備調查。

第十八條印章管理員原則上不得在空白憑證上加蓋公章。如有必要,須經服務室批準,並進行編號登記。

第五章附則

第十九條本規定由公司管理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本規定自2009+0年3月6日起施行。

附件壹:印章管理權限表,附件二:公司印章登記表,附件三:印章使用備案表,附件四:印章使用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