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成立於1953,簡稱全國工商聯。其性質和地位可以概括為:由生產黨領導的中國工商界組成的人民團體和民間商會(全國工商聯,又稱中國民間商會),是黨和政府聯系非公有制經濟人士的橋梁和紐帶,是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經濟的助手。
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自成立以來,形成了緊跟中國* * *產黨社會主義道路的光榮傳統。現階段,全國工商聯把高舉鄧小平理論偉大旗幟,學習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堅持黨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路線和基本綱領,堅持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堅持“壹國兩制”的基本方針作為政治方向。要認真履行統壹戰線人民團體和民間商會職能,把團結、幫助、引導、教育會員,為會員提供良好服務,培養壹支堅定擁護黨的領導、堅定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的積極分子隊伍,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作為我們的工作目標。努力為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協調發展,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作出貢獻。
全國工商聯的主要工作包括:就國家大政方針和政治、經濟、社會生活中的重要問題參加政治協商,參政議政,進行民主監督;引導會員積極參與國家經濟建設,推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逐步完善,促進社會全面進步;建議企業代表的政治安排;在非公經濟領域,宣傳貫徹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加強思想政治工作,推進企業文化建設,引導會員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代表和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反映會員的意見、要求和建議;引導會員積極投身“光榮事業”;為會員提供信息和技術、管理、法律、會計、審計、融資、咨詢等服務;開展工商專業培訓,幫助會員提高經營管理水平,改善會計管理,提高生產技術和產品質量;組織會員舉辦和參加各類國內外交易會和展銷會,組織會員出國和出國訪問,幫助會員開拓國內外市場;加強同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臺灣省地區以及世界各地工商協會和工商界人士的聯系和友誼,促進經濟、技術和貿易合作;辦好企事業單位;承辦政府及有關部門委托的事項。
根據法律,工商聯按國家行政區劃設立組織。全國工商聯負責指導地方工商聯和民間商會的工作。目前,全國共有縣級以上地方組織3059個,形成了覆蓋全國的組織網絡。工商聯會員分為企業會員、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地方工商業聯合會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的成員。截至2002年底,中國工商聯會員65438+64萬人。
全國工商聯已與世界上6543.8萬多個國家和地區的商會建立了廣泛聯系,並將壹如既往地與中外工商組織、企業組織和人士發展聯系,加強合作,共同發展。
全國工商聯第壹、二、三屆主席陳叔同,第四屆主席胡子昂,第五屆主席胡子昂,第六屆主席榮毅仁,第七、八屆主席經叔平,現任全國工商聯主席黃孟復。
法律依據
關於推進工商聯商會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
第三,確定商會改革和發展的目標和任務
通過深化改革、完善商會職能、規範商會自身建設、完善管理服務,努力把商會建設成為具有統戰性、經濟性、民間性有機統壹的基本特征,以促進“兩個健康”為主題,以團結、服務、引導、教育為方針,切實承擔政治引領、經濟服務、訴求反映、權益保護、廉潔自律和協同參與社會治理任務的中國特色商會。
六、明確工商聯在商會建設中的職責。
1 ..各級工商聯要為所屬商會履行業務主管單位職責,按照建好隊伍、做好團結教育、做好服務發展、做好行業自律的標準推進商會建設。
2.科學制定商會發展規劃,積極培育發展新經濟領域商會,使商會組織覆蓋經濟社會發展所有重點行業和領域。
3.要在同級黨委、政府領導下,探索異地商會集中管理。
4.指導商會深入開展理想信念教育實踐活動,並將活動情況作為商會評價的重要內容。
5.在同級黨委組織部門和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機構的指導下,領導和管理商會黨建工作。
6.對行長、監事、秘書長進行任前考察、備案和業績考核,對行長人選進行綜合評價,對不能正確履職的及時調整。
7.符合條件的商會會長可安排進入同級工商聯領導機構。
8.建立商會退出機制,根據商會自身建設和職能實行動態管理。
9.各級工商聯要認真貫徹落實本意見,對所屬商會進行全面排查整治。凡納入整改範圍或限期未達標的,應依法向民政部門申請註銷或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