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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辯論的基本功和操作有哪些?
法庭辯論技巧是指當事人及其代理人在法庭訴訟中,以事實和法律為依據,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達到預期目的或效果而做出的整體策劃和實施的方法、手段和策略。對於律師行業來說,也叫法庭辯論藝術。法庭辯論有哪些技巧?

壹、法庭辯論的基本功和操作技巧

人的思維只能通過表達來影響別人。表達的質量取決於表達的內容,但表達的技巧也是表達成功的關鍵。壹個稱職的律師不僅要有良好的文字組織能力,還要有準確、簡潔、清晰、生動的語言表達能力。

1,寫作技巧

綜合案情,理順辯論思路,寫好代理和辯護,是每個律師在開庭前必須做的壹項基礎工作。材料的組織壹定要做到:第壹,選詞謹慎,用詞準確;第二,分配報表,合理布局;第三,篇章銜接,環環相扣;第四,結構嚴謹清晰;第五,重點突出,細節恰當。

2.語言表達技巧

自始至終,每壹個成功的律師在法庭辯論和代理時,都有能力控制和主導辯論局面。庭審制度改革為每壹個律師提供了發揮這方面能力的廣闊空間。在庭審辯論中,律師應該做到:

第壹,脫稿,善於說好前言。在這方面設計語氣、選詞時,壹定要達到以下效果:①立刻抓住全場的註意力;(2)傳達案件的嚴重性或對案件表示誠意;(3)對案件表現出信心。

第二,控制語速,吐字清晰。有了好的辯論內容,就需要好的表達。律師在法庭辯論時要口齒清晰,發音準確,語氣和諧,語速適中。力求做到語調抑揚頓挫,以提高辯論的感染效果。

第三,善於講道理。語言會傷害或感動人。律師用辯論語言傷人是不道德的。然而,律師在辯論中使用情緒化的語言是可取的。在運用這種語言情感時,必須註意以下幾個問題:①具體案件辯論語言的情感色彩要有適合案件的語氣。(2)絕不帶著當事人的感情。律師操作的情感是經過理性語言加工的辯論情感和法律語言。③感情用詞應是中性語言,有表達但不流露,有釋放但不垂直,委婉、曲折、含蓄。

3、形象技巧

除了寫作和語言能力,律師還應該有良好的肢體語言能力。聲與無聲、語言與體態的融合,更能體現律師精湛的表達能力。

第壹,柔中有剛,舉止大方。律師應該優雅、勇敢,在法庭辯論中不卑不亢。辯論勢頭正盛時,不要得意忘形,輕視對方;輸的時候,不要慌,不要急。說話壹定要掂量掂量,切不可貿然說出沒有準備的、不合格的話。無論如何,妳都要大方、冷靜、有序,言語中要有證據。律師要有這種剛柔相濟,以靜制動,以穩求勝的形象。

第三,註意區分第壹輪辯論和隨後的第二輪、第三輪辯論。第壹輪辯論可以提前準備,隨後幾輪辯論可以根據法庭辯論即興發揮,有針對性地反駁對方最後壹輪的觀點,但不能盲目重復自己已經充分闡述過的觀點。

二、法庭辯論策略及其具體應用

1,搶先法

在這種法律制度下,法庭辯論的壹方對對方可能提出的問題避而不談,而對己方極為有利的問題則先在辯論發言中充分展示,以達到先入為主,爭取積極的法庭辯護戰術。在實踐中,適用這種方法必須在庭審前做好充分準備,在庭審的偵查階段對有利於己方的事實和證據逐壹認定。然後根據事實和證據,主動反駁對方不正確的觀點,才能在辯論中掌握主動權,占領制高點,將對方推入被動地位。

2.避實就虛,練虛法。

庭審辯論中,對方的弱勢往往是對方極力回避的地方,甚至對方會采用偷換話題、偷換概念、答非所問的方式,企圖轉移自己的註意力,擾亂自己的視聽目的。所以應用這種方法首先要善於抓住對方的弱點,選擇其薄弱環節反復攻擊,直到問題辯論清楚為止。

3.否定的提問方法

律師在提問時要隱藏辯論的目的,絕不能讓對方知道提問的真實意圖。尤其是第壹個問題,壹定要讓對方回答,才知道提問的意圖。只要回答了第壹個問題,就忍不住要回答下壹個問題。當對方覺得難以自圓其說的時候,後悔也來不及了。這種讓對方處處被動,自己打自己嘴巴的戰術,是極其有效的辯論手段。結果只能是對方不自覺地接受了律師(或提問者)的觀點,出奇制勝。

4.間接否定法

是指妳在辯論中不直接把矛頭指向對方,而是在辯論中隨便拋開對手的錯誤觀點,鄭重其事地從正面提出自己獨特的觀點並充分論證。應用這種方法要註意兩點:1。壹方的觀點應該與另壹方的觀點不壹致。2.自我觀點要有理有據,切不可牽強附會,嘩眾取寵。

5.以退為進

是形式邏輯的歸謬法在法庭辯論中的運用。自我假設對方提出的命題(或觀點)為真,然後以此假設為真從命題中推導出壹個或壹系列荒謬的結論,從而得出原命題為假的論證方法。這種方法是壹種具有高度論證性和可反駁性的法庭辯論方法,因此由其導出的必然結論容易被接受,從而獲得較好的辯論效果。

6.後空法

先發制人可以產生優勢;後期制作可以化被動為主動。由於它的落後,我們可以知道對方的基本觀點,找到矛盾和弱點,然後用自己掌握的材料重點反駁,有時會導致對方措手不及,充滿危險。用的時候要掌握:壹是暫時避靈,不要急著打;第二,認真傾聽,等待時機;第三,抓住破綻,全力反擊。

第三,法院最大限度地利用了最後的論據。

庭審辯論的時間非常寶貴。當相互辯論接近尾聲的時候,律師作為辯論的壹方,必須具備掌控結局的能力。通常的做法是:

1,請求。當對方在整個辯論過程中已經受到了辯論的影響,此時對方很容易接受並得到法院的認可,從而促進雙方的案件和解。

2.提問。在提問的最後,我們會進壹步深化我們辯論的主題,讓評委去識別和思考。

3.總結主題。用簡潔明了的語氣把自己辯論的所有內容總結成幾句話,容易加深評委對自己論點的印象。

當然,在法庭辯論的最後階段,如果發現對方糾纏不清,拒不接受債務,律師作為辯護人,也要掌握拒絕無味論據的技巧。所謂拒絕無味的辯論,壹是不重復;第二,當對方堅持壹些不妨礙辦案的小問題時,應采取不辯論這個問題或在此結束發言的方法。這種沈默不辯,不僅在某個時間和法庭上有巨大的震懾力,而且在辯論技巧上也戛然而止,聽起來是後退了壹步,實質上卻是前進了兩步。庭審辯論技巧既是門口辯論的藝術,也是律師參與訴訟活動的基本功之壹。人們期望在訴訟活動中聘請壹位聰明的律師作為他們的代理人,律師的辯論技巧應該是他們聰明的重要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