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聽最新最流行的歌曲嗎?妳可以用手指從網上即時下載。然而,從下個月開始,在線聽歌可能要花錢。近日,國家版權局發布《關於責令網絡音樂服務商停止未經授權傳播音樂作品的通知》,要求所有網絡音樂服務商在7月31之前下線所有未經授權的音樂作品。壹、通知原文我們來看看通知原文:責令網絡音樂服務商停止未經授權傳播音樂作品的通知:為加強音樂作品著作權人權利保護,規範網絡傳播音樂作品的版權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和《著作權行政處罰實施辦法》,以及“劍網2015”專項行動有關工作安排,通知如下:自2015年7月起,國家版權局開展了規範網絡音樂版權、加強網絡音樂服務商版權專項整治行動。 基於網絡音樂服務商未經授權傳播音樂作品的嚴重情況,現責令所有網絡音樂服務商停止未經授權傳播音樂作品,所有未經授權的音樂作品將於2065438年7月31日之前下線。對於2015年7月31日之後繼續傳播未經授權音樂作品的網絡音樂服務商,國家版權局將依法從嚴查處。特此通知。國家版權局2065438+2005年7月8日在隨後對這壹通知的解讀中,國家版權局新聞發言人表示,目前,主要的網絡音樂服務提供者不僅是音樂網站,還有各種音樂app的運營商,這兩者都被納入版權的重點監管範圍。“目前,沒有壹家在線音樂服務商不存在版權問題。“第二,網民聽歌需要付費嗎?無論在國內還是國外,聽歌的方式太多了,比如網站、手機和聽歌軟件。即使某些音樂收聽應用程序需要對某些歌曲收費,您仍然可以通過更換應用程序免費收聽它們。壹項在線調查顯示,81%的網民表示不願意為聽音樂付費,只有19%的用戶表示願意為在線聽音樂付費。然而,付費聽音樂也成為了壹種趨勢,壹半的受訪者表示,如果有高清質量的音樂,他們願意為此付費。因此,這壹新通知的出現在網民中爆炸了,各種觀點明顯分為兩派:壹派強烈支持,網民“@連自己都不要欺騙自己”說:“這真是壹件好事,版權保護,真正有才華的人也有相應的報酬。”網友“@secretSHAW”說:“支持!只有版權到位了,才能提高。比起免費聽陳詞濫調,我更願意花錢買經典。”在支持者中,有許多知名的網絡音樂人,如“@譚少”和“@清弄”,他們也轉發了這條消息並點贊。與此同時,許多網友表達了對未來聽歌的擔憂。"@ 寧寧寧nico”說:“看到關於音樂版權的新聞,我非常害怕,我立即下載了APP歌單中的所有歌曲。”第三,唱片行業的“金曲”越來越少。90%的唱片公司可能還記得他們虧損的時候,他們中的大多數人出生在80年代,有些人出生在90年代。他們年輕的時候沒有互聯網。他們經常去音像店買偶像歌曲、CD,甚至把歌詞抄在紙上。那時候唱片賣到了白金的歌手比比皆是,然後誕生了張友友這樣的超級巨星,他的銷售額超過了1億。直到後來,盜版開始慢慢出現,磁帶和CD早已成為古董。“最近十年互聯網的出現使音樂的傳播變得越來越簡單,音樂版權無法得到保護。可以說,音樂通過各種網絡渠道的傳播給音樂行業造成了災難。”江蘇省版權局專家告訴現代快報記者。這壹政策的出臺也是國家版權局經過4個多月的調研後決定的,與今年世界知識產權日的主題——“感動為樂,維權為樂”相契合。互聯網對音樂行業的影響有多大?* *音樂的創始人宋克曾說:壹個紅歌手目前能賣出2萬張唱片是壹個奇跡,而90%以上的唱片公司都在虧損。如果對目前的音樂版權狀況放任不管,最終的結果會是什麽?專家說,因為市場經濟無法生產,音樂人缺乏資金制作新歌,人們最終只能聽以前的“金曲”,沒有新歌。音樂人和唱片公司受到在線音樂免費下載的巨大沖擊,多年來壹直在以各種方式保護自己的利益。江蘇省版權局專家向現代快報記者介紹了音樂人的“奮鬥史”。“曾經有壹段時間手機彩鈴非常流行,所以壹些唱片公司轉型為版權公司,買斷了許多歌手的著名歌曲的版權並作為彩鈴出售。“後來,各種音樂網站相繼出現,音樂公司與網站合作,根據聽眾不同的音樂欣賞習慣,在音質方面對提供的歌曲進行劃分。”有些人不在乎音樂的音質,所以他們可以免費聽低音質或壹般音質的歌曲,網站可以從他們那裏獲得瀏覽點擊量。在意音質的人也會願意花壹點錢買高音質的歌曲。“專家表示,新媒體的沖擊使整個文化產業面臨盈利模式的巨大轉型。那麽最重要的解讀來了。四、法律解讀專家:保護音樂版權並不意味著聽歌就要付費。但是,從目前的免費聽歌來看,妳必須壹次性付費聽歌。很多人說不適合。根據這位專家的說法,保護音樂版權並不意味著將來必須花錢才能聽音樂。”這份通知是針對許多在線音樂服務提供商的。如果他們想傳播壹首歌,他們必須從音樂家那裏獲得版權,這將產生壹些金融交易。然而,聽眾在聽歌時是否應該付費,這取決於音樂網站或音樂應用運營商。“專家分析,例如,壹首流行歌曲剛剛發布,網站提供免費試聽並能獲得大量人氣,那麽網站可能會在最初幾個月免費試聽,而在熱播期過後,它將分為高音質和低音質。特別喜歡這首歌的聽眾可以購買高音質的作為收藏,而低音質的免費版本將用於下壹首歌的正常推廣。”以後要聽歌嗎?現在這個通知不算。這取決於各種網站和app的決定。“不久前,外國歌手Swift與蘋果公司發生了類似的版權問題。原來,泰勒剛剛發布了壹張新專輯,原本打算放在蘋果的音樂服務器上,但蘋果規定新歌的前三個月是免費的,這也意味著歌手和制作人無法獲得任何利益。因此,泰勒幹脆決定停止與平果公司的合作。最終,蘋果公司決定在90天內支付藝人和制作人的版權費,而網民仍將在3個月內免費收聽新歌。翻唱音樂未經授權不能在網上播放。目前,唱歌不僅僅是專業歌手的事情。在聽到壹首好歌後,許多網友會選擇在翻唱後上傳並獲得大家的好評。面對新規定,有網友提出,如果在授權網站下載新歌,翻唱後能否再次上傳?“上傳的過程其實就是壹個復制。雖然歌手不是歌手本人,但歌詞和歌曲也是有版權的。如果封面未經授權,就不能在網上播放。”江蘇省版權局專家表示,這其實是壹直存在的要求。但是,因為目前的封面大多是對歌曲的宣傳,很少有歌手和唱片公司比較這件事。而且如果封面太出名,以至於被用來參加商業演出並從中獲得利益,仍然會出現問題。例如,在過去的兩年裏,“旭日陽剛”小組在各種舞臺上翻唱了汪峰的《春天裏》,最後遭到了汪峰的反對。邊肖有話要說:無論從哪個角度來看,下線未經授權的音樂都是壹件好事。首先,改變大環境。畢竟,我們提倡社會主義法治社會。因此,保護知識產權不容忽視。知識產權產生的經濟效益是長期穩定的。如果它們得不到保護,與知識產權相關的行業將很難發展。其次,這也符合我國嚴格執行著作權法和依法治國的重要內容。最後,要尊重歌手及其制作人的勞動成果,至於要不要付費聽歌。
法律客觀性:
《作品自願登記試行辦法》第二條作品應當自願登記,無論作品是否登記,作者或者其他著作權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權不受影響。作品自願登記試行辦法第三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版權局負責本轄區內作者或者其他著作權人的作品登記工作。國家版權局負責外國及臺灣省、香港和澳門地區作者或其他著作權人的作品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