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165438+2006年10月29日作者:葉浩然(中國政法大學學生)來源:學術批評網
哈羅德·波爾曼的《法律與革命——西方法律傳統的形成》是壹部當之無愧的傑作,這不僅指其書籍的厚度,還指其思想的深度和探索的廣度。這確實大大拓寬了我們學習和研究西方法律傳統的視野。我知道我沒有能力評價這樣的作品。以下是對他的第壹本書《教皇革命與教會法》的反思。
首先,沒有無源之水
凡事都有原因,沒有原因就沒有結果。這是壹個很好的觀點。然而,我們在學習時經常壹步到位地犯錯誤,接受壹些概念而不考慮事情的原因。例如,“封建主義”的概念已經成為老生常談。稍加思索,每個人都能理解“分封制”是這個詞的內涵,稍加思索,我們就能理解自秦朝以來,中國歷史上從未出現過大規模的封建制度。但是出於教育的原因,我們仍然習慣於不加思考地接受壹些明顯錯誤的想法。在波爾曼的書中,所有概念都有其起源,因此很難從邏輯角度質疑他的論點。這就是用“科學方法”進行的歷史研究。作者從西方法律傳統的背景——民間法入手,論述了西方法律傳統的三大淵源——教皇革命、大學和神學,然後詳細介紹了西方近代第壹部法律制度——教會法,進而分析了教會法律制度的結構要素,該制度環環相扣、結構緊湊,任何地方都沒有突兀感。
“只有上帝才能看透壹個人的思想、心靈和靈魂,而人類的法官只能知道外在的行為,人們逐漸接受‘教會不會統治隱藏的東西’...也就是說,只有犯罪準備(甚至到了組裝犯罪工具的地步)才不能受到懲罰。“學習刑法時,每個人都明白犯罪預備不構成犯罪,不會受到懲罰。但究竟是為什麽呢?歸根結底,它的神學起源即使是中國的不信者也能理解。雖然這不是波爾曼的發現,但我用它來證明這本書非常緊湊...也就是說,每個事件都必須有自己的原因,這確實需要耐心的考證和嚴謹的態度。從以前的閱讀中,人們總是假設西方法律傳統在啟蒙運動期間自然而然地從妳們偉大的頭腦中跳了出來。在閱讀書籍中,我總是感到羞愧,我曾經鄙視中世紀並認為接觸是理所當然的,這傳播了我的無知。然而幸運的是,我及時讀了這本書,避免了更可怕的傲慢。
第二,精神法則
法律不是簡單的條文體系,也不是反映統治階級意誌的工具。它應該是壹個物質和精神並存的生命系統。從教會法是第壹個現代西方法律制度這壹事實可以看出,法律的精神含義實際上比想象的更深。在審判的時候,我們為什麽要賦予罪犯特定的尊嚴和權利,而不是簡單地高高在上地審判他們?按理說,罪犯是有罪的人,似乎沒有必要給他尊嚴之類的東西。總的來說是不合理的。然後,它的來源仍然是神學的或精神的:“盡管犯罪和罪惡之間的聯系導致了罪犯對上帝的無限責任,包括守法者在內的所有社會成員都具有相同的罪惡屬性,但它起到了降低自以為是的憤慨作為刑法壹部分的重要性的作用。”這個原則對於有宗教背景的人來說自然是非常簡單的,但它引出了壹個問題,這個原則對非宗教人士的意義是什麽?西方法律的許多原則是以神學為基礎的,至少是以信仰為基礎的。對於只把法律當作實現自身利益和保護自身權利的工具的中國人來說,法律精神中沒有信仰和傳統。所以如何從民族的精神上找到壹種不排斥的融合方式,真的是壹個非常復雜的問題。
第三,偏見的惡意
偏見給我們帶來了巨大的傷害,在歷史上屢見不鮮。體現在學習上也是壹個道理。對中世紀和基督教會的偏見壹直使我們認為這些是那個時代落後的代表,他們都驕傲地說“西方不光明,東方光明”,並將野蠻和落後這兩個詞與歐洲的中世紀聯系在壹起。不盡然,尤其是在讀完這本書之後。事實上,現代西方的所有思想並不僅僅產生於希臘和羅馬文化的復興以及對中世紀糟粕的摒棄。法律制度、學術方法、相互制約的權力(封建權利和宗教權利)、神學思想...所有那些後來成為啟蒙運動精髓並延續至今的東西都可以從中世紀找到其來源和基礎。例如,在格裏高利的教皇革命之前,我們經常看到壹些負面的評論。這本書以極大的熱情贊揚了這場革命的意義,並將其與英國革命、宗教改革和法國革命壹起稱為壹場偉大的革命。還有壹種長期存在的偏見,認為歷史可以用某些規律來描述,任何國家和民族的歷史都不能脫離這壹規律。這自然受到達爾文進化論的影響。正如作者在書中所說:“從歷史的角度來看,黑格爾關於意識決定存在的假設是錯誤的,但這壹事實並不意味著馬克思關於存在決定意識的觀點是正確的。在歷史的現實生活中,沒有人‘決定’誰;他們通常並駕齊驅;當情況不是這樣時,有時是這樣,有時是另壹個因素成為決定。”沒有人說定律可以解釋所有的歷史活動,所以這表明歷史不能用公式來應用。但遺憾的是,我們目前在教學中仍然堅持這壹套,至少在大學以下的教育中是如此。“重要的是要知道生命的創造是沒有限制的。雖然可能有更有利的順序,但沒有壹定的難度法則...在生物界,雖然可能有更高的層次,但沒有必然的順序。”幾十年前,梁漱溟老人就能夠看得如此透徹。為什麽發達開放的世界倒退了很多?
第四,關於大學
關於大學起源的部分非常有趣。從博洛尼亞大學的外觀和歷史來看,從學生控制權力到教授逐漸加強的整個過程值得深思。就國內大學而言,行政權力其實是第壹位的,師生無法與行政抗衡。按理說,即使從大學的歷史來看,學生主導或教授控制學校的領導權也是絕對必要的。因為學生是大學出現的原因,而教授是大學存在的基礎。為什麽我們看到學生維權沒有用,受人尊敬的教授壹輩子住在小破樓裏,這違背了大學的初衷。也許我們的大學真的不是壹所真正的大學。那是題外話。大學的研究為法律制度的產生提供了方法論基礎,出現了大量的人才,但不是唯壹的來源,這仍然與大學在當時的地位有關。
第五、道德底線
歐洲人對法律的依賴和信任與基督教信仰密不可分。法律制度本身的出現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於基督教,這在本書的第壹部分已經討論過。出於上帝對他們精神領域的控制,他們寧願相信法律,壹個具有來自神學的許多原則的系統,可以成為他們最終的救濟渠道。那麽這種信任在東方存在嗎?答案是否定的。我們的法律沒有這樣的信仰基礎,而是直接建立在皇權的基礎上。因此,中國人對法律的敬畏源於對皇權的敬畏。那麽既然沒有了皇權,法律的權威性又如何體現呢?被動水最終會幹涸,這是壹個實際問題。由於對“罪”的神學解釋,西方人在做事時有壹個道德底線,即考慮死後和最後的審判,這限制了他們的邪惡能量。我們的限制被取消了。現在中國大地上出現的無數“潛規則”正壹天天地浮出水面,如果這種情況持續下去,用這些所謂的“潛規則”取代原有的道德規範真的很可怕。
不及物動詞其他人
這本書讓我震驚的另壹個方面是引文。引文的數量、廣度和豐富程度實在令人咋舌。書中有600多頁正文,但有150多頁註釋。這與其他壹些專著形成鮮明對比。這些引語不僅說明了作者的廣泛閱讀,也說明了他極其認真的學術態度。引語很多,可以讓人同時對創意部分的質量感到放心,也方便讀者瀏覽相關資料,以免以偏概全。這確實是我們應該學習的地方。
法律在書中發生了革命性的變化,而書籍在我心中也發生了革命性的變化。僅第壹本書就在我心中掀起了壹場革命。重新整理各種知識,去除偏見,真的是耳目壹新。作者嚴謹的寫作結構和流暢的單詞句法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接下來,我將觀看第二部電影。我相信這將是另壹場革命。
學術批評網(www.acriticism.com)2006 165438+10月29日,我讀了《法制教育讀本》。
2.張老師經常利用綜合實踐課讓我們閱讀《法制教育讀本》,讓我受益匪淺。過去,我經常聽到人們談論法律,但我從來沒有壹個大致的概念。經過這些課程,我學到了真正的法律概念。法律是壹個國家的基礎,而不是虛無縹緲的。
這本書介紹了許多青少年的犯罪經歷,其中有許多原因,可能是由於父母的教育錯誤;也可能是因為父母沒有時間照顧孩子,導致孩子長大後犯罪。原因有很多。我認為父母沒有起到好的榜樣作用是可能的,但我們可以有意識,不必依賴他人。
這本書非常有趣,用真實的故事激勵我們,其次是與犯罪青少年的真實對話和相關的法律規定。
法律是真實的,對每個人都壹樣。這些犯罪青少年大多自律能力很低。在他們犯罪之前,他們都是祖國的花朵,都可以成為祖國的棟梁,但他們沒有控制自己。
我們不能重蹈他們的覆轍,我們應該學會自覺並花時間閱讀壹些與法律相關的文章。我們必須努力學習和打擊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