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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多少就要坐牢。
第壹,欠監獄多少錢?

1.欠費壹般不會坐牢。借錢不還是民事行為,不是刑事案件,壹般不會坐牢。法律沒有規定欠錢就要坐牢。如果不還錢,可以到對方戶口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訴。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四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的財產部分,由第壹審人民法院或者與第壹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財產執行地人民法院執行。

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二、拖欠不還的法院強制執行程序是什麽?

1,應用。當事人必須履行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和刑事判決、裁定。壹方拒不履行的,另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法官移送被執行人執行。壹方不履行依法設立的仲裁機構的裁決的,另壹方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被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

2、法院受理。當事人、利害關系人認為執行行為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向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當事人、利害關系人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05日內進行審查。理由成立的,應當裁定撤銷或者更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

3.申請復議。當事人或者利害關系人不服裁決的,可以在裁決書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壹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人民法院自收到執行申請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壹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壹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自行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4.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書。被執行人收到執行申請或者執行移交書後,應當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書,責令其限期履行,逾期不履行的,予以強制執行。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可能隱匿、轉移財產的,執行人可以立即采取強制措施。

5.采取強制措施。采取強制執行措施時,執行人員應當出示證件。執行完畢後,應當制作執行筆錄,由在場的有關人員簽名或者蓋章。執行法院可以采取下列執行措施:

(1)查詢、凍結、劃撥被執行人存款;

(二)扣押、提取被申請人的收入;

(三)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被申請人的財產;

(四)搜查被申請人的隱藏財產;

(五)強制被申請人交付法律文書確定的財產或者文件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