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工討薪可以申請法律援助嗎?
法律援助是國家對某些經濟困難或特殊案件的當事人免費提供法律援助的壹種法律制度。
首先,根據我國《法律援助條例》第十條的規定,在民事、行政案件中,公民因經濟困難無法委托代理人辦理下列事項的,可以向法院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1)依法請求國家賠償;
(二)請求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請求支付撫恤金、救濟金;
(四)請求支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
(五)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
(六)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
(7)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法律援助條例》的授權,在上述六項規定的範圍之外補充規定法律援助事項。
從以上可以看出,農民工討要工資的行為是在《法律援助條例》規定的受理範圍內。農民工在討薪過程中可以申請法律援助。農民工可以向支付勞動報酬義務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
相關內容:
申請《法律援助條例》第十條所列民事、行政案件的法律援助,應當按照下列規定提交材料:
(1)請求國家賠償的,向賠償義務機關所在地的法院援助機構申請;
(二)請求社會保險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撫恤金、救濟金的,向提供社會保險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撫恤金、救濟金的義務機關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
(三)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應當向給付贍養費、扶養費、扶養費義務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
(四)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應當向支付勞動報酬義務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
(五)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的,應當向被申請人住所地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
《法律援助條例》第十壹條所列刑事訴訟中申請法律援助的,應當向審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的申請由看守所在24小時內移送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所需的相關證件和證明材料由看守所提供,告知申請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予以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