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山地區“十二五”期間垃圾分類處理工作將圍繞“壹個中心”,構建“兩個體系”,實施“三步走”,全面實現“四個目標”。
“壹個中心”就是緊緊圍繞服務石化新材料科技產業基地建設這個中心。
“兩個體系”是:政府主導、政企合作、社會參與、權責明確、規範有序的生活垃圾管理體系,結構合理、分類科學、系統銜接、技術先進、容量充足的生活垃圾處理體系。
“三步走”是:三個工作步驟:試點先行、整體推進、全面鋪開。
“四個目標”是:實現生活垃圾分類達標率80%、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95%、回收率50%、生活垃圾“零增長”的目標。
2.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應到區縣商務行政主管部門備案,應遵守哪些規定?
(壹)在服務範圍內,公示可回收物資目錄,公布回收價格和服務電話;
(二)根據可回收物資目錄,拓展回收渠道,做到應收盡收;
(三)配備相應的倉儲設施和設備,不同類型的貨物應分類存放;
(四)運輸可回收物品並采取防止散落和滲透的措施;
(五)消防、環境保護和市容環境衛生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其他規定。
3.產生生活垃圾的單位和個人分類投放生活垃圾應做哪些規定?
(a)將餐廚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廢棄物分別放入有相應標識的收集容器中;
(二)廢舊家具等大件廢舊物品,在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負責人指定的地點單獨堆放;
(三)建築垃圾應當按照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負責人指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單獨堆放;
(四)農村村民日常生活中產生的灰土單獨放置在相應的容器或者分類管理負責人指定的場所;
(五)國家和本市對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的其他規定。
4.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負責人應遵守哪些規定?
(壹)建立生活垃圾分類日常管理制度;
(二)在職責範圍內開展生活垃圾分類知識的宣傳、指導和監督;
(3)根據生活垃圾產生量和分類方式,按照有關規定設置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容器,保持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容器完好、整潔、美觀。磨損、汙損或者不足的,應當及時修復、更換、清洗或者補充;
(四)明確不同種類生活垃圾產生的時間和地點,分類收集、存放生活垃圾;
(五)將生活垃圾交由有資質的單位收運,並簽訂生活垃圾收運合同。合同示範文本由市市政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並公布;
(六)及時制止將已分類的生活垃圾進行分類混合的行為;
(七)國家和本市的其他規定。
5.垃圾分類管理責任人制度如何劃分責任人的管理區域?
答:(1)城市居住區,包括住宅小區、胡同、街巷,實行物業管理,由物業管理單位負責;單位自管的,由自管單位負責。
(2)農村居住區,由村民居委會負責。
(3)機關、錯時機構、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的辦公管理區域,由本單位負責。
(4)公共建築由業主負責;業主委托管理單位管理的,由管理單位負責。
(5)建設單位負責建設工程的施工現場。
(六)集貿市場、商場、展覽、餐飲服務、沿街店鋪等經營場所由經營單位管理。
(七)機場、火車站、長途客運站、汽車站、軌道交通站由管理單位負責。
(8)河湖及其管理範圍由河湖管理單位負責。
(9)公園、風景名勝區、旅遊景點由管理單位負責。
(10)城市道路、高速公路、人行天橋、人行地下通道等附屬設施由清掃保潔單位負責清掃保潔。
6.生活垃圾集中轉運處理設施運營管理單位應遵守哪些規定?
答:(1)按照相關規定和技術標準處置生活垃圾;
(二)按照規定處置生活垃圾處理過程中產生的汙水、廢氣、廢渣和粉塵,確保生活垃圾排放集中轉運和處理設施符合國家和本市相關標準;
(3)設立實驗室或委托專門研究機構對生活垃圾和滲濾液處理過程中的常規參數進行檢測,並建立檢測檔案;
(4)按要求建設在線監管系統,檢測生活垃圾處理設施的相關指標,並將數據傳輸至生活垃圾管理信息系統;
(五)建立生活垃圾處置臺賬,並按要求向相關管理部門報送數據、報表及相關資料;
(6)按要求公開設備汙染控制的監測指標和處理設施的運行數據;
(七)配套建設相應的來訪宣傳設施,在規定的公眾開放日接待公眾來訪和參觀;
(八)國家和本市的其他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