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將對無代理記賬許可的公司進行相應處罰,然後將已完善的相關信息退回並要求無代理記賬許可的公司暫停營業。您必須獲得相應的許可證,然後才能重新開業並經營與記賬相關的業務。
代理記賬管理辦法(2065438年2月6日財政部第80號令)
第三條會計師事務所以外的機構從事代理記賬業務,應當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財政部門(以下簡稱審批機關)批準,取得財政部規定的統壹樣式的《代理記賬許可證》。具體審批機關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財政部門確定。
會計師事務所及其分支機構可以依法從事代理記賬業務。
第十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應當對代理記賬機構及其代理記賬業務進行監督檢查。
第二十四條未經批準從事代理記賬業務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予以查處。
在哪裏可以申請代理記賬許可證?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地方財政機關收到申請材料後,提出初審意見,報市財政局審批。
經市財政局批準後,市財政局將頒發財政部統壹印制的代理記賬許可證。
審批條件:1,三名以上具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專職從業人員。2.負責人具有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3.有固定的辦公場所。4.有健全的記賬業務規範和會計管理制度。申請材料:(註:所有材料需準備在A4紙上,用拉桿夾裝訂成冊)
1,機構協議或章程。
2.所有員工和簿記業務負責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壹份。
3.所有員工和記賬業務負責人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壹份,每個人必須在每年(含2009年)取得繼續教育資格證書。
4.代理記賬業務負責人的專業技術崗位資格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壹份。
5.所有員工和簿記業務負責人在此全職工作的書面承諾。
6.辦公地址和辦公場所的房產證或租賃協議原件及復印件。
7.代理記賬業務標準和財務會計管理制度各壹份。
8、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名稱的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註:相關材料需要簽字蓋章。
沒有代理記賬許可證怎麽辦?申請代理記賬許可證是機構的行為。首先必須是合法經營的單位。所以在辦理之前,妳要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和相應的從業人員。取得上述條件後,前往工商部門辦理企業名稱預先核準。有壹個地方和人事手續並不難,有幾個名字是保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