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駕車:
1,醉酒駕駛,處六個月駕駛證,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此前因酒駕、再次酒駕被處罰的,處10日以下拘留、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並吊銷駕駛證。
2.飲酒後駕駛營運車輛將被拘留15日,罰款5000元,並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②酒後駕車:
1,酒後駕駛,被公安機關限制行動直至酒醒。吊銷機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2、酒後駕駛營運車輛的,由公安機關組織醒酒。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重新取得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車輛。
3、醉酒或醉酒駕駛,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吊銷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二、酒後駕駛法律法規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條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壹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壹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並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操作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嚴重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三、酒後駕車的法律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意見。
為了保證法律的正確統壹實施,依法懲治醉酒駕駛機動車犯罪,維護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刑法、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結合偵查、起訴、審判實踐,制定本意見。
1,在道路上駕駛血液酒精含量達到80 mg /100 ml以上的機動車,屬於醉酒駕駛機動車,依照刑法第壹百三十三條之壹第壹款的規定以危險駕駛罪定罪處罰。
前款所稱“道路”和“機動車”適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