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應當對應屆畢業生實習期進行管理,及時辦理畢業生轉正手續。考核合格的畢業生應在試用期滿後壹個月內辦理轉正手續,並根據所學專業、特長和見習表現合理確定工作崗位。試用期內有突出貢獻的畢業生,可聘任專業技術職務。對考核不合格的畢業生,試用期延長半年至壹年,並將延長期限及理由告知本人。在延長期結束時,如果仍未達到要求,將按照畢業生轉正的工資標準將工資定在較低水平。對表現特別差的畢業生,用人單位可按幹部管理權限報主管部門審批後予以辭退,並將其檔案、戶口、糧油關系轉移到家屬處,按城鎮待業人員對待。
人事關系由縣級以上人才流動機構代理接收的畢業生,由其委托的人才流動機構負責辦理試用期考核、轉正定級等手續。用人單位應按期提供畢業生在試用期內的工作和表現等相關材料。畢業生試用期內,聘用(聘任)合同終止的,由代理人事關系的人才流動機構繼續負責畢業生試用期管理工作,畢業生可申請到其他單位工作。聘用期超過壹個月的,試用期順延。
根據國家規定,畢業生在實習期間不能享受探親假。試用期滿後,畢業生可開始享受探親假待遇。如果上半年實習期滿,從下半年開始享受探親假;試用期在下半年到期。次年上半年起享受探親假。
根據國家規定,試用期內表現不佳的畢業生可延長半年至壹年的試用期,相關部門應將延長期限和原因告知本人。延長期滿仍不符合要求的,試用期不再延長,另行安排工作。工資將按照畢業生正常工資的較低標準發放。成績特別差的畢業生,經所在單位領導批準並報主管部門審批後可以辭退,其檔案、戶口、糧油關系將轉移到其家庭,按城鎮無業人員處理。
實習期滿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畢業生試用期滿後,本人應認真總結實習情況並填寫《高等學校畢業生定級表》和《高等學校畢業生確定專業技術職務表》。由負責其實習的部門組織的評估小組將進行評估。評議內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質、組織紀律、群眾關系、勞動態度、業務水平和工作能力;考試可以通過答辯(口試)或筆試(筆試)的方式進行。在此基礎上,鑒定小組將作出鑒定,鑒定材料將載入個人檔案。試用期考核合格者應在壹個月內辦理畢業手續,並根據所學專業、特長和見習表現合理確定工作崗位。
試用期滿後如何確定專業技術職務?
根據國家規定,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畢業生可根據學歷直接確定相應的專業技術職務,不受指標限制。
國家對大學和中專畢業生確定專業技術職務的規定是:
(1)中專畢業,試用期滿可聘為“員”級專業技術崗位;
(2)專科畢業,試用期滿後,再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兩年的,可聘為“助理教師”級專業技術職務;
(3)大學畢業後,試用期滿後可聘為“助理教師”級專業技術職務;
(4)碩士研究生學歷,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滿三年,可聘為中級專業技術職務;
(5)博士學位獲得者可聘為中級專業技術職務。
上述所有畢業生應由單位人事部門對其德、能、勤、績進行綜合考核,合格者方可錄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