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特殊工種退休政策
特殊工種不是壹個正式的概念,而是壹個約定俗成的名稱。勞動部將從事井下、高空、高溫、重體力勞動和有毒有害的工種定義為特殊工種,並明確特殊工種的範圍由各行業主管部門或勞動部門確定。符合國家規定的特殊工種職工可以提前五年退休。根據特殊工種條件退休的工人必須在本工種工作65,438+00年,在井下和高溫下工作的工人必須在本工種工作9年,從事其他有害健康工作的工人必須在本工種工作8年。
二、提前退休的條件
全民所有制企業和縣以上集體企業的職工分別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申請提前退休:所從事的特殊工種必須屬於勞動部和國務院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規定的特殊工種範圍;從事高空和特別繁重體力勞動累計10年;從事井下、高溫等工作滿9年;從事其他有害作業滿8年的;男性年滿55周歲,女性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可以申請特殊類型退休。
將審批表及相關材料提交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外事窗口審批。受理後,對符合工傷提前退休條件的予以批準,並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對按特殊工種退休的員工,在資格初審後、正式審批前,擬退休時間等內容應公示5天。公示後,如無群眾舉報或異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可予以批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繳費不滿十五年的,可以繳費滿十五年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和個人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和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的繳費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