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通
2.2N
3.N+1
4.是平均工資,不是基本工資!
首先要確定!賠償原則只要勞動合同未到期,勞動者沒有重大過失,用人單位正常經營,用人單位就不能辭退勞動者,否則就是違法辭退!只要解雇是非法的,工人就必須得到補償。薪酬m =平均工資x年系數是平均工資,不是基本工資!壹定要分清,差多了!因此,壹般情況下,我們可以計算出公司提前30天通知妳的兩種常見情況,補償=工作年限x公司平均工資。
未提前30天通知妳的賠償金=(工作年限+1)x平均工資假設妳現在已經工作了快半年= 0.5年假設妳的平均工資為5000元也就是說如果公司提前30天通知妳賠償金=工作年限x平均工資= 0.5x5,000 = 2,500如果公司未提前30天通知妳賠償金=(工作年限+6500)
第三,妳能得到多少賠償?什麽是n
N =妳在公司每工作壹年支付壹個月的工資;2 .六個月以上不滿半年的,按壹年計算;如果不滿六個月,支付半個月的工資。比如妳在公司工作了1.25 1.25 = 1.25,不滿半年按0.5計算,那麽n = 1.5 = 1.5。
n是什麽,n =妳在公司的工作年限,每年發壹個月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半年的,按壹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比如妳在公司工作了1.25年,1.25 = 1.25,0.25還不到半年,所以算成0.5,所以n = 1.5 = 1.5。
1.什麽情況下會失去N?
沒有工人本身的過錯。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該情形需要賠償。換句話說,妳今天被通知下崗,但妳仍被允許在離職前繼續工作壹個月。公司還需要支付妳壹個月的工資。
2.什麽會補償N+1?N+1
這個1指的是“代通知金”。如果雇主未能提前30天通知員工,則需要向員工額外支付壹個月的工資。也就是說,妳今天被通知裁員,但妳明天不用來上班,公司必須再支付妳壹個月的補償金。
3.付2N會怎麽樣?
用人單位違反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註:前提是用人單位違規解除合同。什麽是違規?例如,如果妳沒有重大過失,公司將解雇妳,而沒有任何補償。這時候如果去勞動仲裁,可以要求公司支付2N。
4.平均工資怎麽算?
1.前12個月的稅前工資÷12。
2.獎金算嗎?是啊!
3.補貼算嗎?是啊!
只要它被寫進妳的工資單,它就可以包含在妳的稅前工資中!
因此,基本工資和平均工資之間可能會有很大的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