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中國是壹個法定國家,民法的淵源主要是指有關國家機關在其職權範圍內制定的有關民事規範性文件。
首先必須建立上述想法或概念,然後我們才能理解例外情況意味著什麽。
2.在百度的回答中,我看了壹下,基本正確。
3、我理解的民法淵源是:
1,制定方法;2.習慣法;3.法理學;4.法理學。稍後我會解釋的。
4.在立法方面:
(1)憲法中的民法典
(2)民法通則和單行民法。
(3)國務院頒布的民事法規。
(四)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
⑤法規
(6)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解釋規範性文件。
(7)國際條約中的民法規範:中國政府簽署並經全國人大批準的國際公約或雙邊協定與國內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也是重要的法律淵源之壹,如《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和《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
5.就習慣法而言。
我國民法沒有對習慣的效力作出壹般規定;但是,壹些單向法律肯定了習慣效力,例如《合同法》第125條允許使用交易習慣來解釋合同中的模糊條款。
6.就先例而言。
主流觀點認為中國沒有判例法的歷史傳統,但事實上,《最高人民法院公報》刊登的民事判決書對各級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具有普遍指導意義。
7.法學
我國民法沒有規定法理學是民法的淵源,但法理學實際上在解釋民法和裁判民事案件中發揮著重要作用。
妳需要解決的是民法實際起源與主流觀點所認可的民法起源之間的關系。在中國大陸法系中,主流觀點並不承認習慣、判例和判例是中國民法的淵源。事實上,民法通則中有壹條尊重公序良俗的原則。就法律的起源而言,公序良俗實際上是民法的起源。
為什麽主流觀點不被認可?主要原因是判例和判例在具體案件中的適用不具有普遍性,而僅適用於個別案件。當習慣應用必須明確界定時,它可以用作裁決案件的基礎。
至於如何應付考試,妳應該采納課本上的任何觀點。如果妳參加任何國家統壹考試,妳應該采納主流觀點:習慣、先例和判例不是我們民法的來源,但只有成文法才是我們民法的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