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12號通知已實施8天。這個通知的背景是什麽?
答:《通知》是對“12號通知”的詳細補充,使居民朋友們更加明確了具體要求。需要明確的是,“12號通知”已實施8天,但絲毫不能放松,應繼續嚴格執行。《通知》明確指出:
減少人員流動。居民非必要不外出、不串門、不聚會、不聚集。
提倡居家辦公。除承擔防疫任務的醫務工作者、供應商、社區工作者、誌願者、機關企事業單位幹部職工外,其他人員提倡居家辦公,或就地轉為社區誌願者,到所在社區報到,全面參與社區防疫工作和社區服務。
倡導跨區域通勤人員實行核酸“壹日壹測”、工作生活“兩點壹線”,不進食、不聚餐、不聚集、不前往人員密集場所。
問:《通知》與“12號通知”有什麽區別嗎?
答:是的,主要是在核酸檢測證明時效方面,由24小時調整為48小時。12號通知要求住宅小區、城中村、工業園區、商業樓宇入口、超市、藥店、醫療機構、餐飲企業等。要嚴格查驗24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通知》要求上述場所嚴格落實查驗48小時內核酸陰性證明等措施。這並不意味著要求放松,而是以方便居民為出發點,響應“應檢盡檢”核酸檢測安排而做出的調整。
問:《通知》中提到要實施庭院管理。如果發現管理沒有落實,如何體現?
a:《通知》對社區、經濟聯合社、城中村、居民小區等區域如何實施院落管理有明確指示:所有院落管理區域要保留必要的出入口,安裝必要的視頻監控設備,24小時值守並預留應急通道,確保進出有序。加強人員進出管理,嚴格落實查驗健康碼、48小時核酸陰性證明、掃場所碼、測溫、規範佩戴口罩等措施。
如果您發現上述要求未得到落實,請盡快向您所在的社區、經濟協會舉報或撥打熱線電話12345。
問:我住的老小區意識比較強,但外來租戶互相不認識。他們如何落實疫情防控要求?
答:《通知》明確提出了對承租人的監管措施。要求房屋租賃中介、業主、二手房東等出租人要明確防控責任人和聯系人,按要求向社區、經濟聯合社提供出租房屋和承租人動態信息。對不報告出租房屋情況、不配合政府、社區和經濟協會開展工作的,依法依規追究責任。租戶單位、公司和個人應同時履行上述責任並主動向社區和經濟協會報告。
問:這兩天我有親戚從外地來荔灣。他們能順利入住酒店嗎?
答:這要看妳親戚的實際情況。荔灣區酒店、賓館等住宿場所必須嚴格落實查驗健康碼、48小時核酸陰性證明、掃場所碼、測量體溫、規範佩戴口罩等措施。有必要詢問居民的居住史。如果他們發現7天內有本地病例報告其在該市的居住史,他們必須及時向社區和經濟協會報告,並督促他們落實防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