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律師為妳跑了兩次保險公司,但他到現在都沒有為妳“索要”過錢:這既不違法也不違規。保險公司交強險範圍內的搶救費用可以先行賠付給妳,但在妳父親治療結束且沒有正式票據之前,其他賠償或商業保險賠償壹般很難賠償。
(2)妳對鑒定結果不滿意:只要法律工作者帶領妳去的鑒定機構有正規資質,妳對鑒定結論的不滿意就不能認為是違法或違規,因為:如何得出鑒定結論是鑒定機構的問題。如果鑒定機構沒有按照規定的鑒定程序和標準作出鑒定結論,妳可以在提出異議推翻原鑒定結論後申請重新鑒定,也可以向鑒定機構管理機關投訴要求調查,但這與法律工作者無關;
但是,如果法律工作者帶妳去的鑒定機構沒有相應的資質,或者鑒定人沒有相應的資質:是法律工作者違法的,可以向其所屬的法律服務中心領導或司法局投訴。
2.“第壹個問題:我可以取消與法律工作者的協議嗎?有什麽不傷和氣的好辦法取消協議嗎?”:
妳完全有權利終止合同。如果法律工作者不同意,妳可以出示他帶領妳去的鑒定機構不符合相關規定、不合格或違規的證據,並詢問法律工作者是否協商解除合同、妥善退還妳的預付款或讓妳向他投訴。
(2)即使妳拿不出鑒定機構不合格的證據,不能證明對方有過錯,妳也有權解除與法律工作者的委托合同。委托人解除委托合同是妳的權利,但如果妳不能證明對方有過錯,對方已經進行了前期工作,妳在解除合同時很難要求返還妳的預付款。
3.“第二個問題:我在上法庭之前已經做過兩次鑒定。第壹個可以認為是自我委托,第二個有交警的委托書。如果法院起訴哪壹個更有法律效力?我應該提交哪壹個或兩個?還是法院指定壹個高水平的機構讓我做第三次?”:
(1)建議提交交警委托的鑒定:畢竟當時的鑒定比較正規,肇事者提出異議並要求重新鑒定的可能性較小;如果妳第壹次提交鑒定結論,不僅結論對妳不利,甚至妳覺得鑒定程序有問題,妳為什麽要提交?
(2)不能兩個都提交:第壹個鑒定結論對妳不利,妳為什麽要提交?只提交第二份。
(3)其實我覺得妳走錯了壹步:不要輕易去鑒定,起訴後申請法院指定的鑒定機構做鑒定,這樣被告拿鑒定結論的概率就小很多了。即使被告對鑒定結論不服,申請重新鑒定,如果重新鑒定結論與之前相同,被告也要承擔重新鑒定的費用,這樣可以避免您自己鑒定的費用。幾千元的鑒定費對妳來說不是小數目。
(4)即使只提交第二次鑒定的結論,被告也可能向法院申請重新鑒定,所以妳要做好心理準備。但是如果他聰明的話,他應該在申請重新鑒定之前咨詢重新鑒定結論是否會有很大不同,然後再決定是否要求重新鑒定。
4.如果可能的話,我建議妳嘗試在律師事務所聘請律師來解決問題。畢竟律師辦案更正規,業務水平更高。
5.建議:
(1)盡快向法院起訴行為人,並在起訴前或起訴後申請保全對方財產:妳的交通事故訴訟穩操勝券,怕的是判決後,對方已轉移財產,無法執行。申請財產保全後,被保全的財產壹旦判決生效即可執行。
(2)如果妳還需要治療且沒有後續治療費用,可以在起訴後、判決前向法院申請執行,即在正式判決允許被告賠償妳父親之前,讓被告先行支付部分醫療費。
(3)不要擔心對方是否來“見妳爸”:他不來見他對妳更好,這樣妳可以早壹點看清他的臉,盡早想好對策。如果妳遇到壹個每隔壹段時間就來看妳爸爸,但卻偷偷轉移他所有財產的人,那就更可怕了。
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當他們相遇時,他們會慢慢想辦法解決它。他們想變得開放和強大。妳父親在指望妳。祝妳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