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院判處罰金數額的標準如下:
1.根據犯罪情節,特別是違法所得數額和造成的損失大小,確定罰金數額;
2.在確定罰款數額時,還應適當考慮罪犯的經濟狀況。
二、罰金數額的裁量如下;
1,無限罰款制度。刑法分則只規定了罰金的地點選擇、單處或合並,沒有規定罰金的具體數額限額。而是由人民法院根據刑法總則確定,即根據犯罪情節酌情決定罰金的具體數額;
2.限罰制。刑法分則規定了罰金數額的下限和上限,人民法院只需在規定的幅度內決定罰金;
3.比例罰款制度。即罰金數額按犯罪數額的百分比確定;
4.多重罰款制度。即罰金數額由犯罪數額的倍數確定;
5.雙罰款制度。即罰金數額由犯罪數額的比例和倍數同時決定。
總之,法律規定的期限應當是從判決發生法律效力的第二天起不超過三個月。罰金應當在判決指定的期限內壹次或者分期繳納。期滿不繳納的,強制繳納。罰金不能足額繳納的,人民法院發現被執行人有可執行財產的,應當隨時追繳。因不可抗拒的災害確實難以支付的,可以酌情減免。
罰款有什麽規定?
1.罰款的主體是行政主體。不是所有的組織和個人都有罰款的權力,也不是所有的行政主體都有罰款的權力。只有法律、法規或規章授權的行政主體才有權實施罰款。
2.罰款的對象只能是行政相對人,特定行政主體行使罰款的權力不是無限的。只能對行政相對人處以罰款,任何組織不得對其成員處以罰款,具有罰款權的特定行政主體也不例外;
3.罰款的理由只能是違反行政法規。罰款的本質是壹種行政處罰,這就決定了罰款只能針對違反行政法規的行為。其他行為,即使是違法行為,也不能罰款。
綜上所述,就是邊肖對法院的罰金壹般期限是多久的相關回答,希望對妳有所幫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五十三條
罰金的繳納罰金應當在判決指定的期限內壹次或者分期繳納。期滿不繳納的,強制繳納。罰金不能足額繳納的,人民法院發現被執行人有可執行財產的,應當隨時追繳。
因不可抗拒的災害等原因繳納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緩繳、減繳或者免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