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發展ppp模式的必要條件
(1)政府支持
政府部門的大力支持。在公私夥伴關系模式中,公共和私人合作夥伴的角色和責任會因項目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但政府的總體角色和責任(為公眾提供最佳公共設施和服務)保持不變。PPP模式是提供公共設施或服務的有效方式,但不能替代政府的有效治理和決策。無論如何,政府應從保護和促進公眾利益的立場出發,負責項目的整體規劃,組織招標,理順參與機構之間的權限和關系,降低項目的整體風險。
②完善法律
健全的法律法規。PPP項目的運作需要在法律層面明確界定政府部門和企業部門在項目中需要承擔的責任、義務和風險,保障雙方利益。在PPP模式下,項目設計、融資、運營、管理和維護各個階段均可采用公私合作方式,通過完善的法律法規對雙方進行有效約束是最大限度發揮優勢、彌補不足的有力保障。
⑶專業人員
專業機構和人才的支持。PPP模式的運作廣泛采用項目特許經營的方式進行結構性融資,這需要復雜的法律、金融和財務知識。壹方面要求政策制定參與方制定標準化、規範化的PPP交易流程,為項目運作提供技術指導和相關政策支持;另壹方面,需要專門的中介機構來提供具體和專門的服務。
2.ppp模式的發展模式
PPP模式的典型結構是:政府部門或地方政府通過政府采購與中標人組成的特殊目的公司簽訂特許經營合同(特殊目的公司壹般為中標建築公司、服務管理公司或投資項目的第三方組成的股份公司),由特殊目的公司負責融資、建設和運營。政府通常與提供貸款的金融機構達成直接協議。本協議不是為項目提供擔保的協議,而是向貸款機構承諾將根據與特殊目的公司簽署的合同支付相關費用的協議。該協議使特殊目的公司能夠更順利地從金融機構獲得貸款。采用這種融資形式的實質是政府給予私人公司長期特許經營權和收益權,以換取基礎設施的加速建設和有效運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