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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中員工應該如何應對肺結核?
應該人性化;

根據結核病專家的意見,根據患者的具體情況,無傳染性或治愈後可以上班;

以肺結核為由解雇員工是違反勞動法的。

除法律規定的事由外,用人單位必須按照程序解除勞動合同,否則,將構成違法解除合同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壹般來說,勞動合同的終止必須經過以下三個環節:

1.解除勞動合同通知發出前的環節。

按照相關法律的規定,用人單位在發出解除勞動合同通知之前必須經過特定的環節。其中包括:

(1)用人單位對因違紀違法應當予以辭退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員工,必須進行批評教育或者紀律處分,仍然無效的,方可進行。

(2)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時,壹般應當征求本單位工會的意見;確需裁員的,應當提前30日向工會或者本單位全體職工說明情況,並提供生產經營狀況等信息。還應當征求工會或者全體職工的意見,修改完善方案。?

(3)報主管機關審批。根據法律規定,裁員應事先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並聽取工會或全體員工的意見。?

2.發布解除勞動合同通知並簽訂協議。?

(1)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將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書面通知對方。在裁員的情況下,這份通知是以正式宣布裁員計劃的形式發布的。

(2)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時,合同雙方應當就解除合同的日期和法律後果簽訂書面協議。

(3)用人單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按照直接通知—郵寄通知—公告通知的順序進行通知。只有當前方法無法通知時,才能使用下壹種通知方法。

(4)支付經濟補償金。

3、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後。

(1)辦理社會保險手續。勞動合同終止時,用人單位應當為勞動者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全額繳納。勞動者應持有的各種社會保險手冊或繳費憑證應由個人持有。勞動者要求轉移社會保險關系的,用人單位應當為其辦理。

(3)失業登記:用人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解除勞動關系證明,告知其按照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權利,並自勞動關系解除之日起7日內將失業人員名單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備案。同時,勞動者的個人檔案應移交給當地勞動部門或勞動力交易市場。

(4)在裁員的情況下,還應提供優先於裁員之日起6個月內的就業保障。

(5)勞動合同終止後,用人單位應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原合同鑒證部門)備案。此外,可能涉及的環節有:依法通知工會,工會認為解除勞動合同不當的,有權提出意見,用人單位應當認真研究;如果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工會有權要求用人單位重新處理。如因解除勞動合同發生爭議,需依法走調解、仲裁、訴訟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