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未經學生同意,不得取消他們的檔案。但是過期檔案車管所要求壹定註銷,駕校也無可奈何。未到期檔案的註銷需要身份證原件,因此駕校應該無法在不提供身份證原件的情況下註銷。如果您已經註冊並參加了理論考試,學員自己的考試信息將保存在檔案中,因此您必須攜帶身份證原件前往當地車輛管理所查詢註銷信息。如果不取消檔案,您將無法再次參加駕照考試。車輛管理所主要負責承辦機動車註冊登記、變更、轉移、抵押和註銷登記,機動車駕駛證申請、補領、換證、驗證以及受理與機動車和駕駛人有關的其他業務。目前的三年學習期限壹到,駕校的學員檔案信息就會自動註銷,但實際上,無論學習期限是否已過,本人或原駕校的代理人都需要到車輛管理部門註銷個人檔案信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條對已登記的機動車,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根據車輛用途、載客載貨數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況,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提供機動車行駛證和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單的,應當經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檢驗,任何單位不得附加其他條件。對符合國家機動車安全技術標準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發放檢驗合格標誌。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社會化。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制定。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實行社會化的,任何單位不得要求機動車到指定地點檢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和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不得要求機動車到指定地點進行維修和保養。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收取機動車檢驗費用,應當嚴格執行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批準的收費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機動車駕駛人在機動車駕駛證六年有效期內每個記分周期內未記滿12分的,應當換發有效期為10年的機動車駕駛證;在機動車駕駛證10年有效期內,每個記分周期未達到12分的,應當換發長期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換領機動車駕駛證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對機動車駕駛證進行核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