현재 위치 - 법률 상담 무료 플랫폼 - 법률 자문 무료 플랫폼 - 因為出軌而打架屬於家庭暴力。
因為出軌而打架屬於家庭暴力。
因為出軌而打架屬於家庭暴力。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經常辱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心侵害行為屬於家庭暴力,情節惡劣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關於因出軌而遭受家庭暴力的問題,我將在下面為您詳細解答。

第壹,是因為出軌而家暴嗎?

1,因為出軌打架是家暴。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經常辱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心侵害行為屬於家庭暴力,情節惡劣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暴力法》

第二條。本法所稱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虐待、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心侵害行為。

第三十三條、對實施家庭暴力的行為人,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條規定:虐待家庭成員,情節惡劣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壹款之罪,除被害人不能告訴,或因受脅迫或恐嚇而不能告訴者外,只有在被告訴的情況下才予以處理。如果未成年人、老年人、病人、殘疾人等。負有監護、看護職責的人虐待被監護、看護人,情節惡劣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夫妻打架算不算家暴?

家庭暴力是指發生在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禁閉、殘害或者其他方式對家庭成員造成身體、精神和性等方面傷害和破壞的行為。身體暴力的具體行為:夫妻壹方毆打另壹方致其死亡、殘疾或重傷;夫妻之間經常進行人身傷害或羞辱,如拳打、腳踢、咬、掐、扭、推、搡、扇耳光;婦女在懷孕和分娩期間遭到配偶毆打;在離婚訴訟期間毆打或指使他人毆打配偶的;第三者對配偶的身體傷害。

精神暴力的具體行為:夫妻壹方經常威脅、恐嚇或侮辱另壹方,造成另壹方的精神疾病;威脅傷害、損壞家具、傷害動物、打罵兒童,導致對方精神恐懼和安全受到威脅;以精神控制為目的,經常在公開或私下場合惡意貶低、羞辱、諷刺、嘲笑、奚落或辱罵配偶,使另壹方無法忍受;頻繁刁難、幹擾、懷疑、阻止或限制對方行動自由,影響對方合法工作和生活的;公開帶第三者回家同居並羞辱配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