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治的理念和精神解決高校學生管理實踐中的法律問題,必須堅持以學生為本,充分尊重和保障學生的受教育權和各種合法權益,依法管理,規範高校學生管理的內容和方式,積極推進高校學生管理的民主化和法制化。這既是實施依法治國、依法治教的重要內容,也是我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對高層次人才培養的客觀要求。
深刻理解高校與學生的法律關系,依法保護學生的合法權益。在我國,關於高校與學生之間的法律關系,沒有專門的法律規定。這是壹個需要我們認真厘清的重大法律關系。首先,特殊的行政關系是我國高校與學生法律關系的主要特征。高等學校依照國家法律法規,代表國家或者接受國家委托,管理與學生教育有關的事務。學校雖然不具備行政機關的資格,但法律賦予其壹定的行政職權。學校與學生之間因管理行為產生的糾紛,不是民事訴訟,而是行政訴訟。其次,教育合同關系是我國高校與學生之間的新特點。隨著教育模式的轉變,高等院校、成人教育、民辦教育和高等職業教育競相發展。學生自費上學,自主就業,後勤服務社會化,等等,這些都使得高校與學生之間的服務合同法律關系得到了顯現。在這種關系中,學校和學生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雙方形成了民事法律關系,應該屬於民法的調整範疇。在這兩種基本法律關系中,學生處於弱勢地位,必須堅持以學生為本的原則,保護學生的合法權益。
正確對待大學生在校期間的權利和義務。大學生作為壹個高素質的特殊群體,權利和義務都很豐富。根據我國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和《高等學校學生管理條例》,大學生作為受教育者,享有很多權利,等等。壹方面,高校有依法管理學生的權利;另壹方面,它有義務尊重和保護學生的權利,並給予他們充分的法律救濟。
實現高校學生管理民主化和法制化的基本要求。高校學生管理必須堅持“以學生為本”和依法治校的管理理念。首先,學生管理必須體現民主平等精神,在管理中公平對待每壹個學生,尊重學生權利,堅持管好、寬嚴相濟,為學生的全面發展創造最好的條件。其次,增強管理者的法律意識和法治觀念,督促管理者在依法行使管理職權的過程中,自覺運用法律法規規範自己的言行,尊重和保障學生的權利,為學生的全面發展創造最好的條件。
大學生管理必須堅持民主理念。在制定學校規章制度的過程中,學生可以通過各種形式表達自己的意見。學生可以通過討論,通過學生組織,或者直接向有關行政部門表達意見,參與制定相關管理制度,也可以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反映。
大學生管理必須堅持法治理念。管理者依據國家法律調整學校與學生之間的關系,用法治理念處理學校與學生之間的各種矛盾,在管理規章制度的制定和執行上追求制度化、規範化、科學化、法制化。學校自主權的行使必須遵循法治統壹的原則,即下位法的制定必須以上位法為依據,同時必須貫徹平等、公正的原則,確保學生應有的合法權利和合法利益。此外,高校還應建立適當的管理程序和學生申訴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