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傳票不會通過短信通知。壹般送達方式為:訴訟文書直接送達受送達人。如果受送達人是公民,我不會交給他的成年家屬簽收;受送達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由該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組織的主要負責人或者該法人、組織的簽收人簽收;
受送達人有訴訟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簽收;受送達人向人民法院指定代理人的,應當送交代理人簽收。送達日期為受送達人的成年家屬、負責接收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訴訟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簽收的日期。
被傳喚到法院的程序如下:
1.應當使用傳票,寫明姓名、性別、年齡、住址、傳喚理由、時間、地點,依法送達;
2.被傳喚人應當按照傳喚要求按時到案,無正當理由拒不到案的,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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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八十五條訴訟文書應當直接送達受送達人。如果受送達人是公民,我不會交給他的成年家屬簽收;受送達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由該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組織的主要負責人或者該法人、組織的簽收人簽收;受送達人有訴訟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簽收;受送達人向人民法院指定代理人的,應當送交代理人簽收。送達日期為受送達人的成年家屬、負責接收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訴訟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簽收的日期。
第八十六條受送達人或者共同居住的成年家屬拒絕接受訴訟文書的,受送達人可以邀請有關基層組織或者單位的代表到場,說明情況,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受送達人、見證人簽名或者蓋章,將訴訟文書留在受送達人的住所;也可以將訴訟文書留在受送達人住所,通過拍照、錄像等方式記錄送達過程。,即視為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