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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委員會出具的證明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村委會的證明如果內容與實際情況相符,則具有法律效力。村委會出具的反映其職責範圍內客觀情況的證明,可以認定為正式文件並予以接受。如果與事實不符,證書肯定無效。村委會管轄範圍內的,加蓋公章並由負責人簽字或按手印。

壹、法律常識上的最佳民事證據條件是什麽?

民事最佳證據規則:

1.對方當事人提出異議但沒有足夠證據反駁的,人民法院應當確認下列證據的證明力。

(1)原始書證或與原始書證相符的復印件、照片、副本和摘錄;

(二)原始物證或者與原始物證相符的復印件、照片、錄像資料;

(三)有其他證據證明的合法取得的視聽資料或者與視聽資料相印證的復制件;

(四)當事人依照法定程序申請人民法院對物證或者現場勘驗的筆錄。

2.人民法院可以按照下列規則確定若幹證據對同壹事實的證明力。

(1)國家機關和社會組織依職權制作的公文證明力壹般大於其他文書;

(2)物證、檔案、鑒定結論、勘驗筆錄或者經公證、登記的書證壹般比其他書證、視聽資料更具證明力;

(3)原始證據的證明力壹般大於調取證據的證明力;

(4)直接證據的證明力壹般大於間接證據的證明力;

(5)證人提供的對其親屬或其他關系密切的當事人有利的證詞通常不如其他證人的證詞具有證明力。

2.傳真掃描的勞動合同有法律效力嗎?

傳真掃描的勞動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益要視具體情況而定。傳真和掃描的勞動合同單獨使用時沒有法律效力,通常需要加蓋公章或勞動合同專用章。傳真、掃描或復制的勞動合同是證據的副本。如果能夠證明與原件相同,或者原件缺失,並有其他證據證明復印件是原件的真實反映,則具有法律效力。具體情況如下: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意義表達真理,所謂意義表達真理,是指理論家的表達行為要真實地反映其內在效果和意義。所謂效果意義是指能指希望使其表達的內容具有法律效力的內在意義要素。所謂表意行為,是指行為人以某種方式向外界表達其內心意思,足以讓外界客觀理解的要素。意思表示的真理性要求表示的行為應當與效果的意思壹致。

3.單方變更合同有效嗎?

單方變更合同無效,原合同內容必須保持不變。如果壹方想修改合同,必須通知另壹方。經過協商,如果沒有異議,可以重新簽訂合同,或者對原合同的相應條款進行修改或補充,並在修改的地方加蓋雙方公章或手印,並在改動的地方按下雙方的手印或公章,以示對改動的認可,這將在將來造成不必要的麻煩。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合同的變更應當辦理批準、登記手續的,依照其規定辦理。當事人對合同變更的內容不明確的,推定未變更。

本文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七條村民委員會根據需要設立人民調解、治安、公共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成員可以兼任下屬委員會成員。人口少的村的村民委員會可以不設下屬委員會,由村民委員會成員負責人民調解、治安、公共衛生和計劃生育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