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債務是合法的,債務關系是真實的,無論過了多少年都是有效的,擁有被償還的實體權利,隨時償還都是可以接受的。但如果對方不還款,也有權以訴訟時效已過為由進行抗辯。欠費的有效期限是訴訟時效。如果有還款日,則是自還款日起3年內,即追債的訴訟時效為3年。過了訴訟時效,法律不保護勝利。這張欠條只有實體權利,失去了打贏官司的權利。借貸關系可能超過訴訟時效。超過訴訟時效的,義務人可以提出拒絕履行義務的抗辯。除非債務人同意履行,否則債務人不得請求返還已履行的債務。
借條和欠條的區別:
1,原因不壹樣。借條壹般是民間借貸產生的,借條的原因更廣;
2.如果發生糾紛,法院審理的內容是不壹樣的。借條,法院只審查債權債務關系是否違反高利貸規定,借條內容較多;
3.訴訟時效的起點不同。
綜上所述,欠條三年後依然有效,不管過了多少年,只要是合法出具的,就永久有效。但三年後可能會超過訴訟時效,導致債權人的勝權喪失。即使債權人喪失了勝訴的權利,也不意味著債權人不能向債務人要求還款,而是債權人不能通過訴訟向債務人要求還款。白條的訴訟時效不影響白條本身的效力。只要是合法簽署的、真實有效的借條,無論多長時間,借條本身都是有效的。時間只是保證是否超過訴訟時效,是否會受到法律保護的問題。根據法律規定,借條的法定訴訟時效為三年。以清償欠款為日期的欠款訴訟時效期間,從清償欠款之日的次日起計算。沒有約定返還時間的,最長訴訟時效期間為20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從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和債務人知道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但是,自權利被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特殊情況下,人民法院根據權利人的申請,可以決定延期。
第189條
當事人約定分期履行同壹債務的,訴訟時效期間從最後壹個履行期屆滿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