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賄罪的主體是壹個特殊主體,即國家工作人員。是指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任命的非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以及其他依法從事公務的人員。受賄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集體經濟組織工作人員或者其他從事公務的人員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財物的行為。
受賄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行為。對於壹般的受賄罪,以受賄罪為謀取不正當利益,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或者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法律沒有規定嚴重或特別嚴重情節的標準。從司法實踐的情況來看,應當考察犯罪的數額、手段、頻率、次數、後果以及犯罪後的表現等。壹般來說,它是指以謀取個人非法利益為目的,簽訂假合同,騙取財物和騙取國家出口退稅,以及銷售偽劣產品的賄賂行為,造成了嚴重後果。其他犯罪受賄數額巨大或者特別巨大,司法機關拒不供述罪行,系偽造。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九十三條本法所稱國家工作人員是指國家機關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任命的非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以及其他依法從事公務的人員,視同國家工作人員。
第三百八十五條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是受賄罪。
國家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在經濟往來中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歸個人所有的,以受賄罪論處。
衍生問題:
公務員政審的條件是什麽?
政審不合格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有違背四項基本原則言行的;有流氓、盜竊等不良行為,道德品質差的;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直系血親或者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外從事危害中國國家安全活動,本人無法與其劃清界限的;直系血親或者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之壹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