현재 위치 - 법률 상담 무료 플랫폼 - 법률 자문 무료 플랫폼 - 導遊實務案例:導遊流失遊客有罪。
導遊實務案例:導遊流失遊客有罪。
例L:1998 6月,廣東某公司十幾名員工利用假期到湖南南嶽衡山旅遊。在聯系了廣東的壹家旅行社後,旅行社給他們派了壹名導遊,是湖南人,據說對衡山很熟悉。於是這些遊客在導遊的帶領下去了衡山、南嶽大廟和麻姑仙境。導遊建議這些遊客晚上去爬祝融峰,所以遊客們聽從了導遊的建議,但導遊把他們帶到了岔路口。晚上,山上的霧夾雜著雨水,把遊客淋得濕透。遊客們建議下山,但他們不想讓導遊再到處亂逛。他們走錯了路,轉到山的另壹邊,來到壹個村莊。村民告訴他們,那裏沒有其他出路,所以他們必須回到祝融峰,然後從山的另壹邊下山。所以遊客們不得不冒著大雨登上南嶽峰,然後下山。幾名遊客因下雨感冒發燒,其他遊客也被折騰得夠嗆。

例2:1999年7月,廈門壹家旅遊服務中心接待了六名桂林遊客,他們參加了從廈門到武夷山再到福州的六日遊。費用不低,但這次旅行令人遺憾。該團於下午抵達廈門。每個人都很餓,但是晚餐沒有味道,很難吃。每個人晚上都必須自己出去吃大排檔。第二天,我參觀了鼓浪嶼,由於我稍後飛往武夷山,我在5: 30被帶到餐廳吃飯。因為導遊沒有提前通知餐廳,我等了很久才上菜,菜先上了,好菜放後面。飯菜剛端上來,導遊急著趕飛機,我只好匆匆吃完。在武夷山,導遊是壹位剛從事導遊工作的年輕女孩。她不熟悉情況。她帶團旅遊幾乎沒有任何解釋,錯過了許多景點。武夷山的每壹座山峰都很高,爬上去並不容易。由於對導遊業務不熟悉,遊客誤走了許多錯誤的道路。從武夷山到福州,我們本應乘坐旅遊列車,但接待單位將遊客安排在普通車廂中,遊客苦不堪言。

【分析】

1.導遊的基本職責之壹是帶路。遺憾的是妳不能成為壹個好的向導,妳不知道有多少條路,哪條路容易走,甚至會走錯路。尤其是登山,壹個是走路,壹旦走錯了路,可以說是精疲力盡。二是山裏陰雨連綿,以至於有“天不晴”的說法,走路都會下雨。許多景點被稱為“天漏”。同時,摸黑爬山、早上看日出也是常見的安排。下雨天黑容易出問題,也怕出問題。第三,迷路的危險,不僅走錯了路,還會進入原始森林,或者遇到野生動物。因此,登山旅遊項目必須派壹名好的導遊。它的基本要求是良好的身體素質和熟悉道路,它是壹個無可挑剔的好向導。

2.旅遊團的行程安排和吃、住、行、遊、購、娛的配置必須合理。第壹次走的路線壹定要踩準,時間安排壹般要富余,千萬不能想當然。1半夜爬祝融峰對當時的導遊來說並不是壹個好的安排,以至於他走錯了路,在遊客的建議下下山了。在示例2中,這頓飯要麽“難以下咽”,要麽沒有時間下咽,旅遊列車變成了擁擠的普通列車。客觀地說,導遊比遊客更焦慮、憤怒和疲憊,這確實令人同情。除了責怪他不如別人之外,我們是否應該反思旅行社的管理?比如:路線設計有問題嗎?時間表合適嗎?有必要踩線嗎?導遊的選擇是否謹慎?等壹下。“質量是企業的生命”對旅行社來說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如果每隔三五年就發生壹次類似的事故,就會有遊客上門,旅行社就不得不關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