현재 위치 - 법률 상담 무료 플랫폼 - 법률 자문 무료 플랫폼 - 民法典第1213條規定
民法典第1213條規定
機動車發生事故造成損害,屬於機動車壹方責任的,由承保機動車交強險的保險人在交強險責任限額內賠償;不足部分由承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予以賠償;機動車商業保險仍不足或者未投保的,由侵權人賠償。

發展

機動車交通事故賠償比例是多少?

在交通事故處理中,我們經常看到交警的事故認定書確認壹方負次要責任。但主次的比例需要體現到最後才有意義。如果主要責任指90%,主要責任指51%,那麽主要責任的比例是多少?如果沒有法律規定,當事人將無所適從。實踐中,在壹些保險合同條款中,規定了所謂的主要責任和次要責任的比例,但並不是絕對相同的。有的規定主要責任為60%,有的規定為70%。

1,在交通事故處理中,我們經常看到交警的事故認定書確認壹方負主要責任。但主次的比例需要體現到最後才有意義。如果我們認為主要責任是指90%,主要責任是指51%,如果沒有法律規定,當事人將無所適從。實踐中,在壹些保險合同條款中,規定了所謂的主要責任和次要責任的比例,但並不是絕對相同的。有條款規定主要責任為60%,也有條款規定主要責任為70%。然而,這個比例的法律依據從何而來,卻很少有人能搞清楚。

2.事實上,作為《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配套法規,公安部頒布的《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五條規定,因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交通事故的,應當根據其行為在事故中所起的作用和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並沒有具體的比例規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條為了保護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調整民事關系,維護社會經濟秩序,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要求,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民法調整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

第三條民事主體的人身權、財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

第四條民事主體在民事活動中法律地位平等。

第五條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自願原則,根據自己的意願設立、變更和終止民事法律關系。

第六條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公平原則,合理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堅持誠實守信。

第八條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或者公序良俗。

第九條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有利於節約資源和保護生態環境。

第十條民事糾紛應當依法處理;如果法律沒有規定,可以適用習慣,但不得違反公序良俗。

第十壹條其他法律對民事關系有特別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十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的民事活動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