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思想家和革命家,章太炎的思想充滿了矛盾。他有“士可殺不可辱”的傳統大無畏精神。認準了方向,就再也回不來了。然而,他是壹個有學問的革命者。正如李澤厚《中國近代思想史》所言,他“起初拿不下《通典》、《通考》、《資同治鑒》之類的書,但他的歸宿是孫青和韓非。後來以佛教為主,試圖融道家、儒家、法學、西方哲學於壹爐。”因為他的見識,他比別人看得更多、更深、更遠、更全面,所以他對中國的未來充滿了懷疑和困惑。他的法治計劃就是這種懷疑和困惑的產物。這是時代的疑惑和迷茫在他身上的反映。他處在壹個民族危亡,社會空前轉型的時代。由於外國帝國主義的侵略,這個國家處於危險之中。“至於帝國主義,那些不忘吃飯睡覺的人經常搶劫殺人。雖然與他們的牙齒和他們的獠牙準備在壹千英裏之外,它認為正義是理所當然的。”所以被侵略是因為君主專制。君主專制的最高權力是皇帝。於是他反對滿清,反對君主專制,反對外來侵略,希望用民主取代君主專制。民主的象征是代議制政治。那時代議制政治在西方國家已經衰落。他看得很清楚,所以強烈批評。在當時的思想家和革命家中,孫中山和他壹樣,看到了代議制政治的弊端。孫中山批判代表,但沒有章太炎深刻。這就是章太炎分權模式接近孫中山五權憲法的原因。但當時人們不能接受孫中山的五權是因為無法操作,章太炎的四權五權是因為無法操作而被忽視。
《小公舉》將章太炎的政治思想概括為三個方面:民族性、民權和個人主義。在民權思想方面,章太炎認為壹切政府都是惡的。但是人類不能沒有政府。所以只能選擇危害最小的無代表* * *和政權。從前面的分析可以看出,他反對的是代議制議會和專制皇權,而不是民權。除了代議制,更好更完善的民權制度是通過四權分立、輿論宣傳、四法實施來實現法治。實行法治是他民權思想的最大特點。但是,他對西方法治有很大的誤解。其實他不知道中西法治的區別。他極力主張“法治”,認為專制和專制都是由任意的法律形成的,都是由不任意的法律失敗的。* * *不守法的和諧,危害不亞於專制。這些見解深刻而獨到。但是,他並沒有論證專制與他任命和遵守的法律之間的質的區別。專制所遵守的法律,就是黃宗羲所說的“壹家之法”、“不法之法”。他也不明白,民權* * *和,不是真民權* * *和,而是假民權* * *和。這是他法治思想和制度設計的致命傷。
這不僅是他的致命弱點,從更廣闊的視角來看,也是現代中國法治的致命弱點,是中國制度演進的必然。建立民主和法治需要很長時間。專制法治不能因為武昌起義的壹聲槍響就變成民主法治。這是章太炎“法治”的法治觀產生的真正原因,也是帝國在沒有民主法治的情況下崩潰,建立中華民國的根本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