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不當得利是占有的權利嗎?
根據規定,不當得利和無權占有是不同的:
1.不當得利是指沒有法律依據,或者事後已經失去法律依據而被認定為給他人造成損失的利益,應當承擔返還義務;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將他人交給自己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而拒不返還的行為。
2.在性質上:不當得利屬於民事責任;侵占罪屬於刑事責任。
3.不當得利的取得不是由於受益人對受害人的不法行為;但由於受害人或第三人的疏忽、誤解或過錯。因此,受益人與受害人之間形成債務關系。受益人是債務人,受害人是債權人。
其特征在於:
(1)壹方必須是受益人,另壹方必須是受害人。
(2)受益人的收益與受害人的損失之間必須存在因果關系。
(三)受益人沒有取得利益的法律依據,即沒有法律或合同依據,或者曾經有法律依據,但這種法律依據後來喪失了。
4.侵占罪有嚴格的構成要件。
主觀因素:
主觀上,本罪必須是故意的,即明知屬於他人委托給妳的財物、遺忘物或埋藏物,但仍非法據為己有過失不能構成本罪。構成本罪還必須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只有不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的故意占有,如故意毀壞他人財物、遺忘物或埋藏物,或要求他人支付代管費用,逾期不歸還,或意外毀壞或丟失的,不能以本罪論處。
客觀要素:
客觀上講,本罪表現為非法占有他人財物,將自己委托他人保管的東西或者埋藏物遺忘,數額較大而拒不返還的行為。
5.在特殊情況下,不當得利也可以演變為侵占罪。
二、什麽是擅自占有?
無權占有又稱擅自占有、擅自占有,是指沒有法律依據或理由的占有,如占有贓物、遺失物等。
未經授權的占有是指未經授權的占有,例如,因盜竊他人物品而產生的占有是未經授權的占有。
無權占有人不能對抗權利人返還原物的主張。
3.不當得利的條件是什麽?
不當得利的成立有四個要件:壹方取得財產性利益;壹方遭受損失;收益和損失之間有因果關系;沒有法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