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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廠能報周日強制加班嗎?
單位不能強迫員工加班。如果單位強迫勞動者加班,既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也可以撥打12333。但是強制加班是有時間限制的。壹般情況下,工作時間每個工作日不超過八小時,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單位有特殊原因的,可以與勞動者協商,但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如果單位違反此事件,將強制加班。如果與個人意願不符,可以直接投訴。

壹、如何投訴工廠強制加班?

1.如果用人單位強迫勞動者加班,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去勞動部門或者撥打12333。

2.《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壹條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工資。

3.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十壹條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下列事項實施勞動保障監察:

(壹)用人單位的內部勞動保障規章制度;

(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的情況;

(三)用人單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的情況;

(四)用人單位遵守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規定的情況;

(五)用人單位遵守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規定的情況;

(六)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和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情況;

(七)用人單位參加各項社會保險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

(八)職業介紹機構、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和職業技能鑒定機構遵守國家有關職業介紹、職業技能培訓和職業技能鑒定的規定;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保障監察事項。

2.加班不受《勞動法》第41條限制。

《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法第四十壹條限制: (壹)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二)生產設備、交通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共利益,必須及時修復的;(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在這些情況下,企業可以強制員工加班,如果員工不服從安排,可以視為曠工,達到壹定天數後可以根據單位的獎懲制度辭退員工。同時,企業在要求員工加班時,應給予員工合理的準備時間,也應按規定支付其加班費用。

因此,根據上述規定,員工可以根據自身情況判斷是否被單位強制加班。如果有這種情況,他們可以通過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撥打12333。具體時限可以參考壹天三小時,壹個月不超過三十六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