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8月28日,兩段遊客踩踏七彩丹霞巖體的視頻在網絡上流傳。視頻顯示,兩男壹女正在五彩斑斕的丹霞巖體表面行走,其中壹名黑衣男子脫下鞋子拿在手裏,赤腳踩在巖石表面。除了視頻外,還有壹份名單上的男子光著腳踢起巖石表面的沙子,並不時地說“我破壞了六千年的原始地貌”。目前,參與破壞張掖市丹霞地貌的4人中已有2人到張掖市臨澤縣公安局投案自首。
兩名遊客破壞了自然景觀,實在令人痛心。據甘肅省地礦局水勘院專家彭介紹,被踩踏的山坡長約200米,寬約1米,中間壹段被嚴重踩踏,破壞了保護層,嚴重到“遊客留下的足跡需要60年才能恢復”。也許對於壹些人來說,破壞地質環境只是壹場遊戲。
從目前的法律法規來看,破壞景區的行為可能不會受到嚴厲的處罰,即使是處罰,也可能只是“點到為止“。根據《風景名勝區條例》,個人在風景名勝區內從事破壞景觀、植被和地形地貌活動的,由風景名勝區管理機構“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恢復原狀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並處65438+萬元以上65438+萬元以下罰款”。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故意汙損國家保護的文物、名勝古跡”的,只會被處以200元以下罰款或警告。根據《甘肅省地質環境保護條例》,個人甚至沒有受到處罰。
從執法先例來看,類似破壞景區環境的處罰大多“流於形式”。2017年,貴州壹男子在千龍洞景區踢掉三尺長的萬億年鐘乳石,最終被罰款500元,行政拘留10天。在青海年保玉澤國家公園,整個景區禁止露營,巡邏被抓後只罰款1000元。很難說這樣的處罰能對壹些不文明遊客產生約束力。因此,被踢飛的鐘乳石無法再生長,風景如畫的年保玉澤公園因環境破壞嚴重,自今年4月10起停止接待遊客。
從法律和經濟學的角度來看,低成本是對非法活動的放縱。因此,提高違法成本可以有效遏制違法沖動。壹個典型的例子是,在環境行政處罰之前實施“壹事不再罰”時,壹些違法排汙者寧願壹次性罰款也不願停止排放汙染物。但新《環保法》設立“按日計罰”制度後,經抽樣調查,處罰後改正率在85%以上,有的地方甚至達到95%。
同樣,破壞景區的不文明行為應該受到國家和地方立法的懲罰,從“天價罰款”到被列入旅遊“黑名單”。如果造成實質性損害,不文明遊客也應獲得生態環境損害賠償,使其承擔民事責任並依法受到嚴厲懲罰。
美麗的自然環境不能淪為娛樂場所的“垃圾場”。從立法到執法,既是對“破壞者”的懲罰,也是對公眾的警示和教育,杜絕類似事件發生。
來源:新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