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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19度以上開暖氣或者被判刑是否太極端?實施會有什麽後果?
這樣的法律規定無疑是極端的。實施的最後結果是不斷引發群眾的抗議,最後這個規定無效或者直接被群眾無視。

第壹次看到關於此事的報道,記得大概是壹周前,某新聞媒體突然列出“驚呼!瑞士新規:今冬供暖室溫不得超過19度,違者最高判刑3年。當時我覺得可能是自媒體炒作,為了獲取流量。但是隨著越來越多的報道,我知道這是事實。

瑞士聯邦經濟部發布的規定如下:“瑞士冬季安裝燃氣供暖系統的房屋最高溫度只能加熱到19攝氏度,熱水水溫不得超過60攝氏度;輻射加熱器和暖空氣帳篷將被禁用;桑拿和遊泳池必須保持低溫,不得加熱。”

“違反天然氣供應規定的單日罰款最低為30瑞士法郎(約合人民幣212元),最高為3000瑞士法郎(約合人民幣212元)。具體罰款金額會根據居民違規的嚴重程度和個人經濟情況來定。對於那些多次故意違反天然氣使用規定的居民,瑞士政府將處以最高3年的監禁。"

對於這個規定的出臺,我想談談自己的看法:

首先,我覺得發布這個規定的人壹定是腦子有問題(太偏激了),甚至有點搞笑。為什麽這麽說?壹方面,我認為不應該強制,應該采用提倡的方式(量刑和罰款的方式太不人道);另壹方面,我認為這個規定基本上是“不可能真正實施”的。試想,妳不可能挨家挨戶去查別人家的暖氣開到了多少度。那太浪費了。

其次,瑞士當局對這壹局面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以前歐洲的供暖大部分是由俄羅斯提供的,但是因為歐洲國家緊跟老美步伐,對俄羅斯進行全方位制裁,俄羅斯終於在前段時間直接關閉了北溪1號天然氣管道。

因此,這種情況的後果應該由當局承擔,而不應該由瑞士人民來分擔。我也很好奇為什麽瑞士壹直自稱是“中立國”。

同時,這種極端的做法肯定不會得到支持,而且會引發壹系列的示威和抗議。我們都知道歐洲是壹個所謂的“民主國家”。9月3日,權威媒體報道,捷克數萬民眾走上街頭,抗議能源價格飆升。在瑞士這樣做,人們的抗議活動在冬天到來後壹定會繼續。而且壹些歐洲當局以犧牲自身利益為代價追隨美國制裁俄羅斯的做法,引起了許多歐洲民眾的不滿。

雖然歐洲國家指責俄羅斯,完全歸咎於俄羅斯,但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俄羅斯相關負責人也回應稱,“天然氣輸送問題是西方國家對俄制裁造成的,不應歸咎於俄羅斯。北溪管道的“技術問題”將繼續存在,直到西方解除對俄制裁。"

我從資料上查了壹下,瑞士冬天的平均溫度在-5到-1攝氏度之間,那麽這麽冷的天保暖肯定是必須的,尤其是已經成為習慣之後。目前瑞典不盡力避免天然氣漲價,限制民眾使用溫度。這樣的法律規定註定是“雷聲大雨點小”,無法實施。

法律條文必須符合和保護公眾群體的利益,同時要考慮到實際情況,多方面考慮,否則最終會是“空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