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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在我的車庫裏放東西嗎?
1.我能在我的車庫裏放東西嗎?

1,妳的車庫不能放東西。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物業管理區域內按規劃建設的公共建築和設施不得改變。業主確需改變公共建築和設施用途的,應當在依法辦理相關手續後告知物業服務企業。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條

業主對建築物專有部分以外的部分享有權利,承擔義務;不得以放棄權利為由不履行義務。

業主轉讓建築物內的住宅和營業用房時,其部分* * *所有權和* * *管理權壹並轉讓。

第274條

建築區劃內的道路屬於業主,但屬於城市道路的除外。建築區劃內的綠地屬於業主,但城市公共綠地或明示的個人綠地除外。建築區劃內的其他公共* * *場所、公共設施和物業服務歸業主所有。

第275條

在建築區劃內,規劃車位、車庫的權屬由當事人通過出售、贈與或租賃等方式約定。

占用業主所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停放汽車的車位,歸業主所有。

第276條

在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首先滿足業主的需求。

第277條

業主可以成立業主大會,選舉業主委員會。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成立的具體條件和程序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

當地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居民委員會應當對業主大會的成立和業主委員會的選舉給予指導和幫助。

第278條

以下事項應由業主* * *決定:

(壹)制定和修改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規定;

(三)選舉業主委員會或者更換業主委員會成員;

(四)選聘和解聘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員;

(五)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的使用情況;

(六)籌集維修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資金;

(七)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更新改造;

(八)改變* * *用途或者利用* *從事經營活動的;

(九)有關* * *和* * *管理權的其他重大事項。

業主* * *同決定,應當由占專有部分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參加表決通過。決定前款第六項至第八項規定的事項,應當經參加專有部分面積四分之三以上表決的業主和四分之三以上表決人同意。決定前款規定的其他事項,應當經參加表決的業主過半數同意,並經參加表決的業主過半數同意。

二、辦理車庫房產證需要哪些材料?

1,土地登記申請;

2、土地出讓合同或出讓決定及土地供應劃界報告;

3.轉讓費發票;

4.契證和契稅發票;

5、發改委項目文件;

6.建設局建設項目初步設計文件;

7、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總平面圖;

8、土地界址表、土地圖等地籍調查成果;

9、申請人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公司章程、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

10,委托他人辦理,需提交授權委托書和代理人身份證;

11,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