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在單位應進行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2.職工憑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3、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批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
4.批準支取的,受委托銀行應當辦理支付手續。
提取公積金需要的材料如下:
1,單位出具並蓋章的《職工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
2.我會自己處理;
3.代理處理;
4.提供結婚證或能證明婚姻關系的戶口本;
5、提供* * *權屬登記劃分表等。;
6.租用私有房屋的,應提供當地稅務部門出具的壹般納稅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條件如下:
1.職工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壹年以上;
2、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3.退休了;
4、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5.出國定居;
6.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
7.租房自住;
8、生活困難,正在領取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9.遭遇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10,外來務工人員,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戶口遷出本市或戶口不在本市;
11,在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屆滿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的;
12,死亡或宣告死亡。
綜上,只要符合住房公積金全額提取的條件,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全部可以提取,職工在租房時可以提取公積金。只要職工需要租房,就可以憑相關材料申請提取公積金支付。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職工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壹)購買、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
(2)退休;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已經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
(六)房租超過家庭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
符合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同時註銷。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沒有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計入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