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專不發文憑,是否違法取決於以下情況:
1.學生在校完成學業後,學校應向學生頒發相應的學歷證書和學位證書。如果此時中學不給畢業證,應該是違法的。學生可以和學校協商。如果學校不頒發,學生可以提起訴訟,要求學校頒發畢業證書。
2、學生未完成相應學業,學校不應發放,不違法。
首先,學生畢業的基本條件如下:
1,考試成績全部合格,沒有不及格。如果妳在壹兩個學期沒有通過考試,並且當時補考失敗,學校會通知班上需要補考的學生在最後壹個學期參加考試;
2.上學期無違紀違規行為,無處分;
3.交接完成後,繳納應繳納的學費;
4.論文必須通過學校要求的分數線,否則不能畢業;
5、每門課程要求的學分都要拿到。
二、畢業證遺失補領流程如下:
1.如果遺失證明刊登在市級以上地方報紙上,應註明姓名、專業等。應予以說明。帶上壹張壹寸彩色照片,拿著出版的刊物到畢業學校教務處,填寫畢業證書和申請申請表;
2.壹般情況下,申請表應由教育部、財務部門和檔案館核實並簽字蓋章。壹般15天後可以拿到補發的畢業證;
3.不同高校補發時間有差異。具體時間可以咨詢學校教務處。雖然不是文憑,但有同樣的作用。
簡而言之,如果中學不頒發文憑,是否違法取決於是否按照規定完成了學業。如果妳丟失了畢業證,妳可以申請它,但妳不能重新頒發它。畢業證和學位證具有同等效力。填寫申請時,妳需要在學校申請。
希望以上內容能對妳有所幫助。如有疑問,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四十三條
受過教育的人享有以下權利:
(壹)參加教育教學計劃安排的各項活動,使用教育教學設施、設備和圖書資料;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獲得獎學金、貸款、助學金;
(三)學業成績和品行獲得公正評價,完成規定的學業後獲得相應的學歷證書和學位證書;
(四)對學校給予的處分不服的,向有關部門申訴,對學校和教師侵犯其人身權、財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的行為提出申訴或提起訴訟;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