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民事訴訟沒有律師。
是否請律師代理訴訟由當事人決定,但委托律師可以更好地維護自己的權利。也可以在沒有律師的情況下,到法院立案,寫起訴狀,準備證據,直接去法院。可以在當地司法局申請免費法律援助,解決向法院訴訟的所有手續。
二、民事訴訟程序有哪些步驟?
民事訴訟是指公民、法人、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而提起的訴訟。換言之,民事訴訟是指人民法院、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在審理民事案件過程中所進行的各種訴訟活動,以及由這些活動所產生的各種關系的總和。
訴訟參與人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證人、鑒定人、勘驗人等。
壹審程序:原告起訴;法院受理案件後,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人;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將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被告未提交答辯書的,不影響庭審。決定開庭的,應當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並公告;法庭調查階段包括:當事人陳述;告知證人權利義務,證人出庭作證,宣讀未到庭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視聽資料;宣讀鑒定結論;閱讀審訊記錄。法庭辯論包括: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答辯;互相辯論。法庭辯論終結,審判長應當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順序征詢各方最終意見。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可以進行調解的,也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作出判決。判決公告
二審程序: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壹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壹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第壹審人民法院的裁定,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壹級人民法院上訴。上訴狀應當通過原審人民法院提出,並按照對方當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數提交副本。當事人直接向第二審人民法院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移送原審人民法院。法院受理案件,審判程序壹般與壹審相同,區別主要在審查範圍和內容上。
上述民事訴訟等相關問題沒有律師。我們能知道的是,民事訴訟如果不請律師,那就要看當事人自己了。如果不具備聘請律師的條件,可以去當地法律援助中心尋求幫助。雖然妳可以在沒有律師的情況下進行民事訴訟,但有律師可以更好地處理訴訟的相關事宜,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