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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強險過期交警發現罰款了嗎?
強制保險到期後將被罰款。交強險逾期未交並移交執法交警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車輛直至按規定投保,並按照最低責任限額處以應繳保險費2倍的罰款。

交強險的賠償項目有哪些?

1,死亡和傷殘賠償限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時,保險人對每起保險事故中所有受害人的死亡和傷殘費用所承擔的最高賠償金額。死亡傷殘費用包括喪葬費、死亡賠償金、受害人親屬辦理喪事發生的交通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護理費、康復費、交通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住宿費、誤工費,以及被保險人根據法院判決或調解支付的精神損失費;

2、醫療費用賠償限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時,保險人對每起保險事故所有受害人的醫療費用所承擔的最高賠償額。醫療費用包括醫療費、藥費、住院費、住院夥食補助費、必要合理的後續治療費用、整容費用和營養費用;

3.財產損失賠償限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時,保險人對每次保險事故中所有受害人的財產損失承擔最高賠償額。

綜上所述,交強險到期後,交警將對其進行查處,並將處以交強險基本保費2倍的罰款。

法律依據: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

第二十壹條

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和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保險公司應當依法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限額內予以賠償。道路交通事故的損失是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險公司不予賠償。

第二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保險公司應當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內先行支付搶救費用,並有權向受害人追償:

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或者醉酒的;

被保險機動車在事故期間被盜的;

(3)被保險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有前款所列情形之壹,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財產損失的,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四條

國家設立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以下簡稱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壹的,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喪葬費和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由救助基金先行支付,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有權向道路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

(壹)搶救費用超過機動車交通事故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的;

(二)機動車未參加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

(三)機動車肇事後逃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