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惡意訴訟罪的構成要件
法律主體性:壹是惡意訴訟罪的構成要件1,違背誠信的訴訟理念;2.缺乏合法合理的訴訟理由;3.它構成了對權力和權利的雙重侵犯以及對實體和程序的雙重違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妨害司法秩序或者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第壹款行為,非法占有他人財物或者逃避法定債務,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司法人員利用職權夥同他人實施前三款行為的,從重處罰;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二。虛假訴訟罪的構成要件1。犯罪主體本罪主體為壹般主體,年滿16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還應當具有民事訴訟能力。能夠提起民事訴訟的自然人單位也可以成為本罪的主體。2.主觀方面,本罪的主觀方面是故意,壹般來說是直接故意,明知是以捏造的事實起訴。本罪並未規定行為人需要具有特定的主觀目的,因此行為人虛假訴訟的主觀目的是否為謀取利益、謀取利益的性質是否正當並不影響本罪的成立。3.犯罪客體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復雜客體,包括司法機關的正常活動秩序,具體而言,是司法機關正常的民事訴訟活動秩序。還包括他人的財產權、婚姻權、收養權、監護權、繼承權等合法權益。虛假民事訴訟不僅浪費了寶貴的民事司法資源,還導致真正的訴訟無法及時審理,嚴重損害了司法公信力和裁判權威。同時,可能給法官職業帶來不可預知的風險。4.客觀方面,本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妨害司法秩序或者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3.什麽構成作為民事的惡意訴訟罪?《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規定:當事人惡意訴訟、調解,當事人惡意串通,企圖通過訴訟、調解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人民法院應當駁回其請求,並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被執行人惡意訴訟、仲裁、調解被執行人與他人惡意串通,通過訴訟、仲裁、調解等方式逃避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從上面我們可以知道惡意訴訟罪的構成要件,以及做壹個好公民是多麽重要。不要走法律的歧途,想著惡意訴訟,因為正義總有壹天會被發現,法律是客觀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虛假訴訟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壹條以偽造證據、虛假陳述等手段,實施下列行為之壹,虛構民事法律關系的。虛構民事糾紛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零七條之壹第壹款規定的“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壹)與夫妻壹方惡意串通,虛構夫妻相同債務的;(二)與他人惡意串通,虛構債權債務關系和以物抵債協議的;(三)與公司、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經理或者其他管理人員惡意串通,虛構公司、企業的債務或者擔保義務;(四)虛構知識產權侵權或者不正當競爭關系;(五)在破產案件審理過程中申報虛構的債權;(六)與被執行人惡意串通,在查封、扣押、凍結財產中虛構債權、優先權或者擔保物權的;(七)單方或者惡意串通他人虛構身份、合同、侵權、繼承等民事法律關系的其他行為。隱瞞債務已全部清償的事實,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他人履行債務的,應當認定為“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以捏造的事實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仲裁裁決或者公證債權文書,或者在民事執行過程中以捏造的事實對執行標的提出異議,申請參與執行財產分配,屬於刑法第三百零七條之壹第壹款規定的“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