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貸款詐騙的含義是什麽?
1.貸款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使用虛假經濟合同,使用虛假證明文件,使用虛假產權證明作擔保,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或者以其他手段騙取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貸款且數額較大的行為。
2.貸款詐騙罪是壹種金融犯罪。
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266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192條
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處罰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二、如何認定貸款詐騙罪
司法實踐中,行為人具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當認定其行為屬於“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騙取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貸款”:
1,貸款後潛逃;
2、貸款未按用途使用,而是揮霍壹空,致使貸款無法償還;
3、利用貸款進行違法犯罪活動,導致貸款無法償還的;
4.改變貸款用途,將貸款用於高風險經濟活動,造成重大經濟損失,致使貸款無法償還;
5.為謀取不正當利益,改變貸款用途,造成重大經濟損失而使貸款無法償還的;
6.提供虛假擔保申請貸款,造成重大經濟損失並使貸款無法償還,等等。
由於很多時候貸款詐騙的受害者是銀行或金融機構,而這種情況下遭受的損失往往比較大,在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時,具體處罰也比較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