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羅馬法的復興過程。
(1)註釋法學派與羅馬法的復興。公元1135年,《查士丁尼理論集》手稿在意大利北部被發現,拉開了羅馬法復興的序幕。意大利的博洛尼亞大學最早開始研究羅馬法。學者們用中世紀西歐流行的註釋法來研究羅馬法,因此得名“註釋法學派”。註釋法學派在復興羅馬法的運動中發揮了先鋒作用。他們使國法會議的研究成為壹門科學,幫助人們了解和熟悉羅馬法,為羅馬法的應用奠定了基礎。
(2)評述法學派的新發展和羅馬法的研究與應用。14世紀,意大利形成了壹個“批判法學派”來研究羅馬法。該學派的宗旨是將羅馬法與中世紀西歐的司法實踐相結合,以改造落後的封建地方習慣法,使羅馬法的研究和應用有新的發展。羅馬法在意大利復興後,很快傳播到西歐主要國家。
3.羅馬法復興的意義。
第壹,羅馬法的適用,使商品經濟得以順利發展,市民階層的權力不斷加強,也促進了王權的加強和擴張,有利於形成民族團結的國家。
其次,羅馬法復興後,以研究國家法律全集為突破口和中心,法理學蓬勃發展,形成了壹個世俗的法學家階層,改變了教會僧侶掌握法律知識的局面,為將羅馬法運用於實踐準備了條件,從而為日益發展的資本主義關系提供了現成的法律形態。
再次,近代自然法理論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口號是17和18世紀新興資產階級反封建鬥爭的主要思想武器,近代自然法理論的思想淵源是羅馬時代的自然法思想和私法關系中自由人地位平等原則。
(2)羅馬法對後來法律的影響(3326)
問題:2
羅馬法對後世法律制度的發展影響很大,尤其是在歐洲大陸。正是在全面繼承羅馬法的基礎上,形成了當今世界兩大法系之壹的大陸法系,又稱羅馬法系或大陸法系。
羅馬法的相關私法制度被西歐資產階級民事立法成功借鑒和發展。
羅馬法中的許多原則和制度也被近代以來的法制所采納。
羅馬法的立法技術達到了相當的水平,概念、術語、措詞精確,結構嚴謹,論據明確,文字簡練,理論深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