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亂法
根據日本相關刑法,只有兩種情況可以判死刑。第壹種是在作案過程中殺死兩人以上;第二是殺人的方法非常殘忍血腥。刺殺安倍晉三的犯罪嫌疑人只殺了安倍晉三,不符合上述兩種情況。所以不應該判死刑。

1.在日本哪些罪可以判死刑?

1.在日本法律中,故意殺人罪、搶劫犯致死罪、使用爆炸物罪、內亂罪、找外語罪都是可以判處死刑的罪名。

2.壹般情況下,死刑罪犯的罪名是故意殺人罪和搶劫罪致死。與壹些國家采用的註射死刑、槍決等行刑方式不同,日本仍然只有壹種行刑方式,即絞刑。

3.從以往的案例來看,雖然死刑的罪名較多,但被害人數多、犯罪人有殺人意圖是死刑的重要參考標準。

4.同時,在日本,死刑的審判和適用程序極其復雜,需要日本法務大臣批準,最終導致極少數罪犯被判處死刑。

第二,日本現行刑法典有12條,法定刑包括死刑。

也就是說,死刑可以適用於下列罪行:

(1)內亂罪

(2)誘導發現異物罪。

(3)援助外國人罪。

(4)放火焚燒現有建築物罪等

(5)爆炸罪

(6)浸泡現有建築物罪。

(7)顛覆列車罪及其他致命罪行

(8)威脅交通的加重犯。

(9)水路中毒死亡

(10)兇殺

(11)搶劫犯死亡罪

(12)搶劫強奸致死罪

三。日本的死刑執行程序

1.在日本,執行死刑的方法類似於英國曾經使用的長距離絞刑。

2.如果要執行死刑,必須由司法部長簽署。因為壹些司法部長在任期內以宗教信仰為由拒絕簽署處決令。

3.死刑壹般在周末和國家法定節假日在看守所執行,刑場會有壹個祭壇,根據死刑犯不同的宗教信仰設置。行刑時,繩子的長度會根據犯人的身高來決定,然後三個劊子手按下三個按鈕,但只有壹個起作用。按下按鈕,地面上的閥門就會打開,死刑犯就會瞬間從高處墜落。綁在死刑犯脖子上的繩子會瞬間把他的頭拉回來,這樣頸椎就會斷裂,造成嚴重的骨折,打斷大腦對其他器官的指令,使死刑犯失去知覺,然後心臟停止跳動,導致死亡。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四十八條

死刑只適用於罪行極其嚴重的罪犯。對於應當判處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須立即執行,可以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